科技.人文聯合講座/民粹的電信打詐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随着诈骗事件层出不穷,国人无奈的痛,近来已酿出巨浪民怨。故在等待新政府上位的垃圾时间,打诈成为旧阁员表功的政绩。
过去检调常抱怨查缉盗版或网路诈骗「执法速度比不上犯罪快」。原因在于,获利丰厚且刑责轻微,故行政院研拟《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以为回应。然草案中充满便宜心态,直接甩锅给已被高度监管的电信业者,强制其配合官员独创的「实名围堵法」,以为如此便可高枕无忧。
主管电信业务的NCC认为,针对时下猖獗的以黑莓卡/比特卡诈骗案例,只须启动实名制即可侦测人头户,阻绝连网的可能,降低犯罪机率。国人申请电信服务可采实名制,乃因电信业者可透过户政系统验证,然黑莓卡乃国外电信业者,包含行动虚拟业者(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 MVNO),所发行的行动漫游卡。若在台湾开通、落地使用,台湾业者则根据国际漫游协议提供该卡漫游服务。
换言之,台湾电信业者并没有黑莓卡使用者的个资,若法律强制黑莓卡也须实名制,业者只能向原电信商索取。然在欧盟实施《一般资料保护规则》(GDPR)后,个资恐不允许出境,国外电信商亦无义务配合。又或按NCC指示,使用者必须实名登录,业者始得开通漫游服务,然业者没有司法管辖权可介接其他国家的户政资料库,以验证使用者身分,更遑论如美国并没有户政系统的国家,根本无法验证。
若NCC执意要实施漫游实名制,可能的后果是犯罪集团伪造证号登录,电信业者无法验证真伪,犯罪持续存在,NCC将被严厉批判打诈无效。且绝大多数正常使用的外国旅客却因实名制而徒增连网难度,影响我国声誉。
另据报导,NCC要求电信业者开通境外高风险区之服务时,在技术可行下应介接移民署资料做验证,降低诈骗风险,无异又是缘木求鱼。由于通讯服务已大部分移转至网际网路,业者只能侦测流量,却无从得知使用者传递之内容。仅凭使用数据量,业者殊难判定是否疑似犯罪行为,亦与《电信管理法》及《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定义业者角色冲突,并让业者身陷国家法规与国际规范的适法冲突困境,甚至危害人权。
要解决黑莓卡诈骗问题,NCC应回到「源头管理」,即规定只有依《电信管理法》申请的电信业者才可贩售漫游卡,并依法保留用户相关纪录。若检调发现不法情事,即可追溯购买人。
黑莓卡事件再一次彰显我国数位平台立法进程落后。NCC两年前推出《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却因罗秉成政委强加资讯限制令,引起舆论哗然,不得不撤案,使得现今网路诸多乱象皆无法可管。NCC应认清手段可行性,不要被讥「请鬼开药方」!(作者为元智大学资讯管理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