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文聯合講座/罰單滿天飛 民怨遍地吹

在允许超车的路段,有两辆紧贴的超级龟速车子一直挡在车前,而对向车道又无来车时,你是否会超车呢?

老孟前阵子赶去探望妈妈时,就碰上这种离谱情况。在安全无虞的情况下,他将方向灯打好打满,顺利超车。孰料,十天后他收到一封「举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违规事项是「在前行车连贯二辆以上时超车」,乃民众检举,再由警方据以告发的案件。老孟的无心之过,在网路检举风潮下惨遭开单,相信这也是许多用路人的无奈。

一年前,老孟也曾因「变换车道时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而被民众检举。其实,该路段设计偏差,使得车子直行时会跨越白色虚线,竟然还得打方向灯。老孟辛苦的申诉路程,请参见去年专栏拙作〈检举反掌折枝,申诉孤掌难鸣〉。

最近接到老孟来电诉苦时,笔者对其倒楣遭遇深表遗憾,并告诉他这次不必像上回那样费劲跑到警局申诉,只要登入交通事件裁决所近日悄悄启用的「网路申诉平台」举证申冤即可。

老孟上线申诉后告诉笔者,虽然系统很阳春,但至少让自己少跑一趟警局。几天后,老孟查询案件最新进度时,得到的答复是「办理中。本案尚需向举发机关查证您所陈述内容及违规事实(处理时限:本市举发案件四十三天、外县市举发案件五十七天),请等候结果通知。」

其实,依老孟的身价估算,为了申诉所花的时间根本不划算,何苦来哉?不禁让人联想到网路上的一则轶事。

曾经蝉联多年全球首富的比尔.盖兹,如果在路上看到一百美元钞票,他会不会捡呢?有人推论说他弯下腰的时间代价就可赚比一百美元更多的钱,所以他不会检。实情是他弯下腰时,仍可继续赚原来会赚的钱,难怪他自己也坦白说「会」,但是「会把钱捐出做慈善」。

老孟争的是一口气,他认为大家在乖乖缴罚单前,应该「给你的钱一首歌的时间」,不要因繁琐的申诉过程而蒙受不白之冤。

笔者想起前阵子住家附近的丁字路巷口,有对老夫妇看看巷子没有来车,就走斑马线穿越。彼时,对街警察跑过来拦下老夫妇,告知行人穿越道号志是红灯,请他们交出身分证,每人处新台币五百元罚锾。

笔者正好路过该处,恳请警察能否只开劝导单,或者只开一张就好,毕竟老太太是跟着老先生过巷口的。谁承想她一本正经,毫无通融,老先生和老太太各开一张罚单。

笔者告诉该员警,如果开单是为了维护交通安全,何不对身旁违停的车辆开单呢?怎会先对无心犯错的老夫妇下手呢?难道这是本月的重点业绩项目?

如果执法者不能兼顾情理法,人民的积怨将愈来愈深,不容主政者小觑。笔者呼吁民众在缴交罚锾前,记得「给你的钱一首歌的时间」,有冤必申冤,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作者为台湾大学资讯工程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