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挨批打假球 柯建铭驳:明明是满垒全垒打

▲立法院长苏嘉全三读《空污法》。(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立法院25日晚间9时多三读通过《空污法》修正案,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本次修正是91年以来,最大幅度修法,除了建构追缴不法所得利益、新增检举奖金及吹哨者制度外,更针对空气品质改善的需求,进一步加强燃料及有害污染管制,并且扩大污染源纳管范围,加强交通工具及其他机具排放管制等,可建构更完整的空气品质管理制度,以有效防制空气污染、维护国民健康,「明明是满垒全垒打,岂容国民党污蔑成打假球。」

柯建铭指出,《空气污染防制法》从1975年5月23日公布迄今,历经8次修法以建构台湾防制空气污染之法治内涵。近年来由于整体环境剧烈变迁导致污染管制需求增高,且空气品质不佳已经变成重大民怨之一,现行法规确有检讨修正之必要。 本次修正由原条文86条,修正后条文共计100条,修法重点包括四大面向,首先是「扩大固定污染源管制」,包括了订定既存污染源应削减污染排放量准则、订定一致性污染削减准则和许可审查原则、加强有害空气污染管制、增加燃料成分规范化学制品管理等项目

其次是「增加移动污染源管制」,包括了增加了空气品质维护区、增加交通工具以外移动污染源管制、对10年以上交通工具加严排放标准等项目。此外本法亦「加重罚金、提高罚锾、鼓励检举不法」,以及将相关资讯民众公开,可以说是一部非常进步有效的法案

此外,这次还有第9条「抵换机制」,对新设或变更之固定污染源,得以改善移动污染源所减少的排放量抵换机制,是空污「质」「量」双降的有效方法,但考量产业转型的考量需要时间,在总量管制减量的规划下,在野党质疑的移动污染源的抵换机制,其实现行条文即有此机制,但为鼓励二行程车辆早日更新且给传统产业改善的缓冲时间,让企业得以藉较低转换率的抵换机制来达到双降的目的。且配合政府政策将施行期间控制在10年以内,以督促产业加速改善与转型,进而改善空气品质。

至于被在野党及环团批评的「霸王条款」,柯建铭反驳,中央主管机关会同会商经济部(有关机关)的条文,一直被在野党污蔑成是执政党在打假球的条款,但政府是一体的,各单位不能再各自为政,会同是双方责任的共同承担,其具体的表现是预算的分担与编列,因此,空气污染的总量管制与紧急防制措施中央主管机关应该会同经济部(有关机关)共同决定公告实施。协商过程中在野党不断的抹黑政策,误导民众好似用会同就是经济部凌驾环保署之上、是经济部的霸王条款。最后,民进党改以符合行政运作的实际状况来修法,也希望借此解除在野党的疑虑。

他认为,本次修法有其急迫性与必要性。然而经委员会4天审查、2次委员会协商及院长8次协商及署长拜访委员或办公室助理40次以上,国民党仍用喷口水的抹黑方式,污蔑民进党党打假球,实与事实相违。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图/柯建铭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