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医师切错GG肿瘤 男不爽再挨一刀怒求偿
▲钟男控告医疗疏失,遭法院2度驳回。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达志影像)
苗栗一名钟姓男子阴囊表皮长肿瘤,至医院施行切除手术,但术后多日仍感到非常疼痛,触摸生殖器后竟感觉「肿肿的」,于是转诊另家医院才发现肿瘤未确实切除,因此怒告原动刀的林姓医师有医疗疏失。苗栗地院简易审理后认为,钟男所述的伤口位置前后不一致,因此判林医无过失。钟男不服再上诉,仍遭合议庭驳回。
判决书指出,林姓医师于2016年1月22日为钟男进行阴囊粉瘤切除手术,取出大小为1x0.8公分的肿块,共缝合5针,并将手术标本送往病理组织检查,结果显示该肿瘤为良性,未料事隔1个月后,对方仍感到伤口「肿肿痛痛的」,转诊另家医院后又再挨一次刀。
钟男拿出内容有「肿瘤旁有一0.6公分手术伤口(已愈合)」的诊断书,指控林医手术位置错误,以致肿块没有全然取出,害他需再一次进行手术,造成生活不便,精神上也受极大痛苦,因此向对方求偿5万元慰抚金。
林医则称,手术时有做记号,并照着记号取下肿瘤,且留下伤口是属于医疗行为所必然的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肿瘤有可能为再度复发,加上钟男于法庭上所述的伤口位置前后不一、未善尽举证责任,不能单凭个人臆测,就推断医疗行为有疏失,因此裁定林医无过失,驳回钟男告诉。
钟男不服再提上诉,遭苗栗地院合议庭依「简易判决无不当」理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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