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员警诱导签下9万罚单 士院判大货车驾驶败诉

货车驾驶指警诱导」开罚,士院判败诉。(本报资料照片

郑姓大货车司机2020年8月行经国道一号时,因未依号志指示进入汐止地磅过磅,遭李姓员警拦下告发,郑事后不服,主张他因不熟环境,加上被一整排外侧货车挡住,才无法过磅,是员警诱导他才会在罚单签名,提告请求撤罚,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郑是职业驾驶,应熟悉相关规定路况,判郑败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2020年8月11日上午,郑开大货车行经国道一路往南9.4公里处,被李姓员发现他未依号志指示进入地磅站,当即将他拦停并依法告发,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事后裁罚9万,另记违规点数2点。

郑男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李姓员警当天「诱导」他在罚单上签字,当时有一整排大货车行驶于外侧车道,导致内侧道的他无法顺利切进过磅,此外他又不熟路况,加上高墙阻挡,无法得知地磅站是否正在作业,请求撤销处罚。

士院审理时传唤李姓员警到庭,他表示一切依法告发,与郑不认识也无仇隙法官另检视当时路况的监视画面,认为郑有大货车驾照近30年,跑车路线遍及全台,不应该会不熟路况,有清楚货车一定要到地磅站过磅之规定,故不得以上述理由卸责。

此外汐止地磅站在本站前1、2公里处,均设有提醒告示牌,加上有其他货车依序进入,应可判断地磅站正常运行,判郑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