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输日非捏造 妇逆时中免罚
陈妇4月PO文「政府出口800万副口罩给日本」,被依违反《社维法》裁罚8000元;经向台北地院提抗告成功,改裁定不罚。图为日前台湾捐赠20万片口罩给芬兰。(摘自Taiwan in Finland粉专脸书)
陈姓妇人「逆时中」,不罚! 陈妇4月时在脸书PO文「政府今年2月出口800万副口罩给日本」,被依违反《社维法》裁罚8000元;陈妇向台北地院提抗告,经北院函查关税署、国贸局确认台湾2月确实出口日本口罩812万多片,陈妇PO文内容并非凭空捏造,改裁定不罚。
北院合议庭强调,人民对公共事务之议论,不因处于防疫或承平时期,而使政府对人权保障议题,改变其态度,且当以政府、民间对于民主自由秩序的尊重,而就防疫决策过程及判断因素主动说明及适时澄清,才能让全民对防疫政策信赖,而非以移送裁罚使其噤声。
陈妇4月4日在脸书PO文「逆时中」,质疑「今天才知道政府2月就出口800万副口罩给日本,却不准家长寄布口罩给在海外求学、工作的小孩」,因此遭警方送办。台北简易庭认为,疫情严峻,任何对疫情及防疫物资不实资讯,足以造成人心惶惶、惊恐不安,影响社会安宁,裁罚8000元。陈妇不服,向北院提抗告。
北院合议庭函询财政部关税署、经济部国贸局,均称今年2月我国出口至日本口罩数量计812万3120片,国贸局并称这些口罩因未达医疗品级,政府无法征用,且于管制前所生产,合议庭认定陈妇PO文内容非毫无事实根据、凭空捏造之谣言。
合议庭指出,由于无法证明陈妇PO文内容是谣言,自然无法造成社会大众对政府建立之防疫体制,产生具体、明显之危害,不构成社维法,陈妇抗告有理由,撤销原裁定,谕知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