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招港澳生!教部修法松绑境外高中生来台 校长可当监护人
近年越来越多港澳高中生有意愿来台就读,教育部近期研拟修法松绑法规,于境外申请五专或高中以下学校的港澳学生,可以就学名义来台,并开放公立高中自行评估是否有意愿招收港澳学生。
为吸引优秀香港或澳门学生来台就读高中,教育部近日预告「香港澳门居民来台就学办法」修正草案,放宽相关限制与规定,得由校长、学校财团法人董事长或董事担任在台监护人,并设定监护港澳学生人数上限,草案预告至民国110年2月22日,对草案有意见或修正建议者,可于期限内陈述。
教育部指出,为提高港澳学生来台就学意愿,并扩大招收港澳学生的生源,研拟修法松绑法规,除了现行在台湾地区已达就学年龄,具台湾地区合法居留身分的规定外,另外也新增一个就学管道,港澳居民于境外申请入学台湾的专科学校5年制及高中以下学校,得以就学名义来台。
教育部表示,考量学生未满18岁,且父母无法随行来台照顾生活起居,因此放宽规定,不仅限直系亲属担任其监护人,得以学校校长、学校财团法人董事长或董事担任在台监护人,但每人以担任5名港澳学生的在台监护人为限。
教育部也新增规定,除了现行可招收港澳生的华侨高中外,开放公立高中自行评估是否有意愿招收港澳学生,以增加生源管道,有意招收港澳生的公立高中,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计划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