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监察法》监委查案可对外说明

总统李登辉辞世,台北宾馆设置追思处所供各界悼念新任监察院长陈菊(前)4日一同与监委们赴会场致意,未接受采访。(郭吉铨摄)

监察院长陈菊昨天首次主持全院委员谈话会,据指出,监委们有共识,应松绑《监察法》第26条,让监委在调查案件时,可适度对外说明,同时研拟制定《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预计在立法院下会期提出来。监察院长陈菊说,将与民进党院团总召柯建铭沟通,尽快让修法顺利通过。

昨谈话会长达3小时,与会监委认为,《监察法》26条绑得太死,连刑事诉讼法的侦查不公开都有但书,没道理从头锁到尾。

因应国家人权委员会成立,监察院提出《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立法院已在5月底完成一读,据透露,各委员均认为应先撤回此案,另立《国家人权委员会职权行使法》,监委表示,以陈菊的高行事效率,可望在9月中把法案送进立法院审议。

但对于国家人权委员会的预算,监察院尚须与主计处商量,应会按照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第2条规定的职权,编列教育交流访查作业、反酷刑经费

另有监委指出,国家人权委员会的调查范围从公部门扩及私部门,将产生争议,仍有待和立法院沟通。

陈菊表示,监委这一任期,不论是民进党或以后国民党执政,大家都有做最后一任打算。此外,监察院将循序渐进对外开放,首先让各委员会召集人对外说明各委员会议重点,其次修订《监察法》26条,待修法过后,未来委员会会议可参考环评会议模式,开放媒体参与,「以往调查案件比较神秘,但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