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投资 陆推外商企业投诉机制

▲为吸引外商投资中国大陆推出新的政策,建立企业投诉管道。(图/CFP)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继《外商投资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陆商务部31日再发布《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旨在取代现行暂行办法》,更全面的受理受到行政等行为侵害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

大陆商务部外资司长长青表示,2006年,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以来,各级投诉工作机构积极协调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化解矛盾和问题,对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商务部强调,随着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工作不断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改善投资环境、更好保护其合法权益抱有更高期待。因此,商务部于2019年11月启动《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并于今年3月形成《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针对即将上路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内容,大陆商务部指出,新的《投诉办法》将未设立企业但展开投资的外国投资者纳入投诉主体,同时增加商协会可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投资环境方面问题的条款;针对世界银行、中国欧盟商会英中贸易协会等提出的应允许投诉人在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时,可向上一级投诉工作机构投诉的建议,新的《投诉办法》就不予受理决定或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作出明确规定等。

宗长青说,透过完善外商投诉工作机制制度,将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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