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称生意失败抛下姊妹花 法官调资料「一年出国8次」打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南黄姓姊妹声称父亲妹妹尚未出生前就离家出走,还在外积欠多笔债务,经常有债主找上门,害母女3人受到邻居指指点点,如今父亲无法工作身体欠佳,但她们已经无力负担,因此提告想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虽然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黄姓家人说词疑点,但黄父对于女儿们的指控皆无异议,最后裁定她们每人每月仍须给付2000元的扶养费给父亲。

▲黄父25年内共出国114次。(示意图/记者姜国辉摄,与本案无关)

黄姓姊妹在判决书中主张,妹妹尚未出生父亲就离家出走,两人是由母亲辛苦一手带大,就学期间为了负担家计,都是半工半读来平衡生活开销,父亲除了从未主动关心家人、长期在外生活,还积欠多笔债务,导致经常有债主找上门,害她们母女3人受到邻居闲言闲语,生活压力极大。

如今父亲无法工作自食其力,加上身体欠佳,姊妹俩考量到尚须扶养母亲,实在没有多余的经济能力负担父亲的生活费医疗费,这才决定提告请求免除扶养义务,如果不符合免除要件,希望可以减轻为每人每月给付2000元就好。

▲黄姓姊妹自称靠半工半读度过求学生活。(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而黄父对于女儿们的指控也没有多加反驳,仅表示自己年轻时做生意失败,的确没有养育妻女,至于2017年间可以出国高达8次,是靠以前做生意留下来的一点钱财,「名下车子几乎都坏了,只剩下一台放在家里」、「有开过公司,做食品的,现在已经停业了」。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假如黄父是因为年轻时做生意失败才无力扶养子女,怎么会有资金开设公司、给付25年累积下来的数百万元机票费,上述说词显然有疑点,女儿们也无法举证过去没有受到父亲扶养、照顾,但双方对彼此的说法都没有异议,加上黄父除了这两名女儿之外,还有另外两名法定扶养义务人,每月领有3000多元的国民年金,并非全无收入,衡量一切情状,最后判姊妹俩每人每月还是得给付父亲2000元的扶养费较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