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布4大勞資爭議類型 積欠工資最常見
劳动部整理4大劳资争议类型,包括「积欠工资(包含加班费)」、「未给付资遣费」、「积欠职业灾害补偿」与「契约争议」。记者叶冠妤/摄影
每年劳资争议案件数约2.5万至2.7万件。劳动部统整前4大劳资争议类型,多年蝉联争议类型之冠是「积欠工资(包含加班费)」,占4成2,其次为「未给付资遣费」、「积欠职业灾害补偿」与「契约争议」。劳动部提醒企业应随时检视法遵履行情形,建立内部员工申诉机制,能有效降低劳资争议。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司长王厚伟指出,2023年劳资争议案件数2万5731件,其中积欠工资计1万815件、占42%,其次为给付资遣费6238件占24%、职业灾害补偿1814件、契约争唷1808件,分别皆占7%,这4大争议类型加起来就占了整体案件比例8成。而2024年截至9月止,与前一年度同期相比,争议案件多出1121件,已可预期去年整年劳资争议案件会比前年高。
王厚伟说,这4大争议类型,蝉联冠军的是积欠工资争议,其中还包括「积欠加班费」。经询问调解现场,薪资低于最低工资的还是有,也常见薪水已包含加班费、有加班制度但没申请就不给加班费等争议,或当员工离职时,公司以东西弄坏为由借故扣薪,他提醒,薪水对劳工是重要生活来源,公司若认定员工造成损害而扣薪,必须经过事前沟通、确认,不可片面抵减薪资。
契约争议上,包括劳工对雇主片面终止劳动契约未符合劳动基准法法定事由而要求「恢复雇佣关系」的争执。王厚伟说,有些雇主无法辨识资遣跟解雇的界线,有些劳工可能只是无法胜任工作要被辞退,并不符合劳基法第12条解雇条件;除此,现在很多企业实施员工绩效辅导(PIP),但哪些情况要把员工丢到PIP未有明确标准,常常是资深员工变成优先选项,已涉及就业歧视。
王厚伟提及,有些公司有预聘制度,但从招募预聘到实际报到隔一段时间,若公司等到快上班时才发信取消录用,虽契约关系尚未成立,但被预聘的人可能先行租屋或治装,这样的案件数不少,呼吁企业若预聘最后又取消,不该把责任跟成本丢给劳工承担,应给予补偿。
他补充,劳动部「全民劳教e网」网站有许多宣导资讯及课程,也建置诉讼外与诉讼内相关维护劳工权益措施,例如劳工在申请劳资争议调解前有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调解时有免费律师陪同调解及提供公正专业之调解人协助等,劳工如欲进一步向法院争取权益,劳动部与部分地方政府亦有提供诉讼上所需律师费、裁判费等必要扶助。他也提醒企业加强法遵、建立员工申诉或定期沟通机制,维护劳工法定权益,才能避免无谓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