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需要看护,政府何必挡路?

洛杉基

最近一则催泪广告,叙述两个年迈老人,孤独地啃着中秋月饼,兀自盼望着外地打拼的「阿宏」能回家过节。这则广告,让千万个像你我一样,长年离家在外打拼,久久才能回家一次,无法亲自照顾双亲的「阿宏们」,忍不住飙泪,久久不能自己。

台湾业已成为老年社会,这是不争事实,也是必须官民一致、理性面对的社会现象之一。有太多太多的朋友像笔者一样,自己忙着到外地工作,赚钱养家照顾子女之余,哪有余力与时间照顾年迈的双亲?

运气好的(?),也就是说医生仁心仁术,认定老人的巴氏量表「及格」的,就可以雇用外籍看护,但每个月至少也得花上两万元。否则就得请本籍看护,动辄三万起跳,还不包括夜间照顾。三万元对一般十年未曾加过薪的上班族来说,实在是个沉重的负担,所以聘请外籍看护,成了唯一、不得不的选择。

不知道收入丰厚的官员们,是否可以体会一个月入四、五万的四口之家,如何能够负担得起三万元,聘顾一位本籍看护来照顾年迈双亲?还是任由老人家自生自灭,以至于病死家中数日无人闻问?

咱们的劳委会主委,一向反对将本籍劳工与外籍劳工脱钩;不知道她是否也打算将外籍看护的薪资提高到与本籍看护一样水平,让无力聘请本籍看护的家庭,连外籍看护也负担不起?

一个政府不愿意面对的真相是:非法居留的外劳及看护人数,已如脱缰野马,日益增加。为什么?难道不是因为合法申请看护十分困难,只好找个非法的?由于供需失衡,才会造成外劳及看护甘愿冒着被抓被遣返的风险,继续隐藏在台湾许多阴暗角落,待价而沽,或沦为娼妓,过着被黑道操纵、不见天日的悲惨生活,成为社会一颗颗不定时炸弹。

一个负责任政府,如果真的苦民所苦,就该认真、务实地面对老年化社会对外籍看护需求日益增加问题,找出一个合理解决办法,并且做好有效管理。一再当个把头埋进沙里鸵鸟,不敢碰触所谓的人权问题、本籍外籍薪资差异问题,只会让没有能力聘请本籍看护,又无法亲自照顾父母的家庭,积怨日深,对政府愈加不满。

笔者过去就曾经提议,如果由政府有关单位,如健保局劳工局出面,负责招聘、训练、管理本籍及外籍看护,向需要看护的家庭提供服务,按照各家庭的财务状况征收费用,并统一对看护按其经验语言能力与有关证照发放不同等级的薪资,就跟一般的企业雇主对不同经验与资质雇员提供不同薪资一样。对住豪宅大户人家,收取较高的看护费用,对中低收入户则收取较低的看护费用,这样富人不会觉得肉痛穷人也可以得到合理照顾,皆大欢喜。

由政府管理外籍看护工,一则可以避免人口贩子居中剥削图利,也可以对有不良记录的看护,取消其执照并负责遣送回国;对行为不检的家庭,则列入追踪管理。

欣见劳委会正在修订降低外籍看护工门槛,让更多需要看护的老人不需要等到变成植物人,就可以提早得到照护,延缓失智及瘫痪年龄。可见政府已经开始用务实的态度面对社会需求。如果能够再用有效的方法管理看护工,给富有家庭得到方便,也让中低收入家庭的老人也能得到妥善照顾,这才是民众之福。

作者洛杉基,北市,博,专业经理人。简介表示,他出生于台湾北部渔村,留美博士,曾旅居美国、中国,现长住台北市。如蒙转载、剪贴,需事先征求作者同意。ET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