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不需配偶同意「男方0选择权」! 网吐1现实因素:不可能公平

政府拟修法,以后妻子可自行决定是否把孩子生下来。(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黄可昀综合报导

我国拟将《优生保健法》更名为《生育保健法》,修法草案中提到,日后女方如果想要接受人工流产,不须经过配偶同意,只要自己单方面决定即可,预计2021年3月预告。消息曝光后在网路掀起讨论度,有网友认为,「这是女权的进步,但平权却没有跟上」,男方没有任何选择权,这和男女平权的理念相抵触,他也提出「扶养同意书」的概念,应该男女都有决定权公平

原PO在PTT表示,妻子怀孕后,如果其中一方不想生就会面临2种状况,第1种是男方想要小孩但妻子不想,「老婆可以去流产,老公只能接受」;第2种是妻子想生下来男方不想,「老公完全没有权力阻止,并且必须负起扶养责任。」

女性可以提倡身体自主权,决定自己要不要生小孩,但老公只能被动接受结果,「相对下,男方却完全被限制住」,就算男方不想生小孩也没权力拒绝,只要妻子坚持要生他就必须负责任,但情况反过来,妻子不想生却可以直接去医院人工流产,「我知道一定会有人说:男人自己不做好避孕,让女生怀孕就要负责啊!但同样说词也可以套到女方,女生不做好避孕,有了就要负起责任养育啊!」

▲大部分网友都认为,此议题很难达到绝对平等。(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为了解决妻子坚持生下来,但老公不想生的状况,原PO建议可以签署「扶养同意书」,若男方没有生小孩意愿就不要签名,代表是妻子单方面决定要生,孩子出生后男方不需负扶养责任,这项修法草案才能达到完全平等,「重点是男女都应该有选择权,这样才是性别平权。」

多数网友回应,虽然以原PO的观点来看,这法案确实称不上绝对公平,但考量到男女先天「生理差异」这项无法克服的因素,女方确实比较有权力决定是否要生,「觉得这个很难说什么,因为怀孕后不论往流产或生产哪个方向走都牵涉到身体损耗,于男性是0%,女性则否」、「你想讨论的权利如建基于两性生理状况一致,那有得聊,但现实是没有的」、「同意你,但其实完全平权根本不可能吧,就像女生不用当兵一样,总是有先天差异导致的因素(比如流产是伤害女生身体)」、「这边你想平权根本就不可能,因为受孕的是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