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无须配偶同意! 最快明年公布「优生保健」修正草案

▲未来人工流产不需配偶同意了。(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未来人工流产不需配偶同意了!国健署有意在明年3月启动修法,将现行《优生保健法》更名修法,打算现行条文规定妻子若欲接受人工流产手术须经配偶同意,将改为不需经配偶同意,并在明年3月预告。

现行《优生保健法》第9条第6款规定,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监护辅助宣告之人,依前项规定施行人工流产,应得法定代理人或辅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项第六款规定施行人工流产,应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无意识或精神错乱者,不在此限。

不过为了符合联合国「CEDAW(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RPD(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根据《自由时报》报导,国健署有意启动《优生保健法》更名与修法,名称拟变更为去歧视的《生育保健法》,并且修正「人工流产需由配偶同意」的规定将改为不需经配偶同意,预定于明年3月预告。

国健署副署长吴昭军证实将启动更名与修法,除将取消配偶同意权外,也会去除原法条有歧视意味字眼,以符合性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