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妍爆气反驳「法扶律师是法院强迫指派的」 恐被关3年↑又怒:莫名其妙!

记者张筱涵综合报导

艺人刘乐妍当初在脸书说自己要房客投票给当时在选台北议员罗智强,并指出对方做到就「这个月房租,我给你减1000块!」而目前房客跳出来说没去投票,全案还在审查中,她则在微博对法院「这是3年以上的重罪」的说法相当不满。

▲刘乐妍涉嫌贿选,以降房租1000元为代价,收买房客投给台北市议员罗智强。(图/翻摄自刘乐妍脸书、记者汤兴汉摄)

刘乐妍27日透过微博表达不开心:「法院说这是三年以上的重罪。我觉得非常莫名其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律师是法院强迫指派的,这叫做我用法扶律师?」

大陆网友看了以后都替她抱不平,「台湾真的太恐怖,快回来吧」、「怕啥,过段时间他们都没了!真判就别回去了」、「可怕,直接到大陆吧,把妈妈亲戚也接来」。

▲刘乐妍微博全文。(图/翻摄自刘乐妍微博)

事实上,台北地院27日下午开庭,刘乐妍因为人在大陆没有现身,只有「法扶律师」郑志政单独出庭,表示刘是「有条件认罪」,目前先以无罪答辩。

郑志政律师在庭上说和刘乐妍主要以电话联系,只知道刘目前在上海接到工作机会且有大陆律师见证,她为了谋生必须暂时留在大陆,可能7、8月才会返台,并非无故不到庭,至于刘确切返台时间,他将再确认,并于3周内具状陈报。

▲刘乐妍因有工作未出庭。(图/翻摄自刘乐妍微博)

律师说,他目前仅看过卷证资料,未实际与刘讨论过案情,但他依刘在侦查中说过,「不知道这样违法」、「如果这是有罪的话,我就承认」等语,认为刘是「有条件认罪」,何况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因被告自白,作为认定被告有罪的唯一依据。

此外,律师还说,房客高小姐也于侦查中表示,因刘每天都跟她谈政治议题,她只是「应付」而已,最后也没去投票;且罗智强的票数远超过第二名,刘的行为并未影响投票结果反观「罢韩送口罩」影响更大!因此主张刘无罪。

检察官对此仅表示「依法处理」,法官则将再择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