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轻各厂增正丁醇至25.48万吨 环团反对增产能:审查草率、违法失职

环团认为,在六轻未进行污染总量致癌风险评估前,不能审查六轻各厂产能增加的扩厂环评。(图/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提供)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环保署今(30日)审查「六轻四期扩建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变更内容对照表专案小组审查会议。该案将变更正丁醇的产能由每年的25万吨增加为25.48万吨,是近三年来六轻的第一个产能增加的环评审查案。对此,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批评,该案草率审查,要求未厘清六轻环评总量是否违法环评规定,且六轻总致癌风险未厘清前,应停止六轻任何产能增加的变更,否则草率通过,将是违法失职。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表示,六轻各厂的环评量总和已超过六轻的环评结论的限制量,如六轻各厂「有机挥发物(VOC)排放总和环评量」已超过环评结论每年4302吨的二倍多,达一万多吨,因此,目前六轻各厂的污染物排放环评量是过度宽松、且高于环评结论的排放总量,故今天六轻正丁醇厂拿此超高的环评量来表示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减低,空气品质变好了,是假象的减量,「环评委员审查的数字是假的,不是污染物的实际减量数字」。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要求应先降低六轻各厂错误 (高估、过度宽松) 的环评量,六轻各厂的污染物排放环评量之总和,应该合乎六轻四期环评结论(六轻四期环评审查核定之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总悬浮微粒(TSP)3,340吨/年、硫氧化物(SOx)16,000吨/年、氮氧化物(NOx)19,622吨/年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4,302吨/年)。环团要求先彻查六轻各厂各制程之环评核定量之总和,不应超过环评结论对空气污染物排放的总限制量,才能进行六轻各个扩厂的各种环评程序

▲六轻厂房。(图/吴松霖提供)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也说,为了全民健康与环境生态之永续,环保署应比照高雄临海工业区,尽速进行六轻污染总量致癌风险评估,在六轻未进行污染物总量致癌风险评估前,不能审查六轻各厂产能增加的扩厂环评。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常务理事吴丽慧说明,该案应停止审查,不能通过假的,非实际的污染物排放减量的扩厂变更,既不减许可量,也不推估减申报量,利用高估且过度宽松的环评核定量为基础所做的模拟的,推估的污染物排放量减量,是在玩数字游戏,虚假的污染物减量不是真正污染物排放减量,因此六轻正丁醇厂产能增加环评应退件,不能创下恶例,否则以后所有六轻扩厂都比照审查变更,环评就没意义了。

吴丽慧提到,正丁醇厂案环评资料内容只有交代令人质疑的「环评量」减少,以及「实际污染量」的差异,非常草率,环保署应先要求六轻整厂的环评量必须修正到合乎环评要求。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粘丽玉主任也说,针对六轻环评结论所核可的Sox、NOx、TSP及VOC等的环评排放总量,六轻各厂的核可总量已超过环评限制,环团要求未厘清六轻环评总量涉嫌违法超过环评结论规定前,而且六轻总致癌风险未厘清前,应停止六轻任何产能增加的变更,否则草率通过,将是违法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