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恐停工 实施者满腹委屈:我们到底哪里错了!

永春都更案去(2016)年风光动土之后,昨(2)日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北市府败诉,全案恐面临停工撤照。(图/记者叶佳华摄)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延宕超过16年的台北市永春社区都更案,在去(2016)年9月风光动土之后,昨(2)日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北市府败诉,全案恐面临停工撤照,成为「断头」都更的首例,对此,实施者森业营造气愤表示,「这个案子我们依法办理、遵照程序走,不懂建商到底哪里错了!我们从民国89年到现在历经两次变更,虽是煎熬但我们也坚持下来了,对于法院的判决感到莫名奇妙!」

最高行政法院昨日以「变更计划与原始都更计划大幅改变,主管机关未尽审查之责」,判决北市府败诉,根据判决内容,主要提出的三点争议:森业营造无视变更计划对新建物的变化差异,只提供少数户别给不同意户选配并不公平;另外,判决书也提及有营建工程管理风险管理费的疑虑。

对此,森业营造建设开发事业协理李政道喊冤,「我们依法计划变更前,通知所有住户的变更内容,任何参与者,都可以自由选择户别,但是因为不同意户每次开会都不来,也不表示选配意愿,我们甚至还透过社区居民请他们联系、打电话,但都得不到回应。」

另外,对于判决书提及,有关营建工程管理及风险管理费的疑虑,李政道也说,因为先前有部分同意住户担忧森业营造的经验较不足,因为公司找一个第三公正方出来协助,让住户更加安心,「请问我这样到底哪里有错!」另外,风险管理费的部分也是经由市府都市更新审议委员决议而定,全是依法提出申请,李政道说,「虽然被告不是我们,但对于同意户跟实施者来说,就是直接受害者。」

而李政道也转述董事长黄呈琮说法,「董事长要求一定要保护住户权益,不能让住户跟实施者成为受害者,另外,由于现场已开挖至地下一楼,为了顾及安全考量一定不能停工,后续也期盼市政府帮同意户争取公道。」▼永春都更案同意户今早于都更原址大门口抗议。(图/记者陈家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