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乐观其成」中广股权贱卖给赵少康?律师:只是加强购买意愿

记者孙于珊/台北报导

台北地院12日上午就「三中案」的中广股权交易部分开庭,前总统马英九全程口罩出庭过程中马不时闭目养神,并无任何发言,全交由律师答辩。检方控马「指示」卖给赵少康,还说「乐观其成」,但律师反驳,马只是为了加强赵的购买意愿,并盼交易能协商,并没有指示。

▲马英九出庭三中案,被控「指示」将中广股权贱卖给赵少康。(图/记者孙于珊摄,下同)

马英九的律师表示,「没有印象」从前中投公司董事长张哲琛报告得知前省议会议长高育仁及赵少康为潜在买家,也「不记得」在交易协商过程中给予任何指示或建议,直到2006年11月6日张哲琛上签呈,才知买家有谁。

检方根据相关录音译文指出,2006年3月7日前中投公司总经理汪海清与赵少康有就中广股权交易的对话汪跟赵说「主席乐观其成」,检方因此质疑在张哲琛知悉高育仁、赵少康皆有意购买下,张应有告知马英九,马再指示出售给赵。

检方还说,虽然赵少康出价57亿元,比高育仁的50亿元还高,但有47亿元是中投公司后续向赵买回中广公司广播部门资产价金低债,等同换取流动性较低的不动产,其中甚至有部分属争议资产,致中投及光华后续的亏损,因此照理来讲,出售给高育仁则完全不用再出资才为合理

马的律师则辩称,「乐观其成」的用意是加强赵少康购买中广股权的意愿,代表马希望交易能进行协商,并不是「指示」;另外,依2006年适用的广电法及国民党章,要「党政军退出媒体」,依法高育仁就是不得投资广播事业。律师甚至认为,一切问题都与马批示签呈是否适当,与有无犯罪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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