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坪数缩水 竹科工程师亏170万
新竹县政府消保官靳邦忠提醒,购屋务必保留原始物件调查资料,签约时要求经纪人、地政士,将权状内的登记单位平方公尺,换算成坪数,并如实登记于契约内,以免衍生后续争议。(县府提供/庄旻静新竹传真)
竹科一对工程师夫妻去年8月透过连锁房仲公司介绍,看上竹北市喜来登商圈1处高楼住宅,当下顺利签约,但事后查实价登录却发现坪数缩水5.807坪,质问房仲还被呛「当时为何不看清楚」,怒向新竹县消保官陈情。消保官调查后认定房仲带看出示坪数与最后签约平方公尺确有登载不同,未善尽揭露重要消费资讯及诚信义务,依消保法剥夺其所得仲介费利益27.6万元。
新竹县消保官靳邦忠表示,日前接获工程师陈情,当时看上的建案为12楼,同社区另户同为57坪,成交金额实价登录为1388万元,因此以1380万元成交。但过户后1个月,工程师夫妻偶然上网查询实价登录,发现自身所买的房屋登录资料的权状仅有51.866坪,比原先房仲告知的权状少了5.807坪,向房仲质问时,对方却辩称这是小缺失、是误载,「我们算错了」,愿意退1%的服务费表达诚意,并反指控工程师当初签约为何不看清楚。
靳邦忠表示,该名工程师认为短少的坪数换算市价,等同损失170万元,他协调时建议以成交价的2%和解,但业者态度强硬拒绝,甚至表明「如果每个人签约之后都来说坪数不符的话 ,那我们生意都不要做了!」
虚灌坪数消保官重罚
后续调查发现,短少的坪数来自于公设,原为15.645坪,实际上仅9.922坪,业者也坦承当初看房仅以开案时的临时资料说明,靳邦忠表示,业者对于消费争议处理态度不佳,若不从重处罚,担心再有业者如法泡制,虚灌坪数讹诈消费者,因此开罚。
靳邦忠也提醒,民众买屋务必保留原始物件调查资料,签约时也要求经纪人、地政士将权状登记的单位「平方公尺」换算为坪数,并如实登记于契约内,以免后续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