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叔姪「假领养」20浪汪 一只300元卖去台中宰杀
▲警方持续侦查浪狗下落,邱姓叔姪终於坦承将狗狗以每只300元为代价,交予台中市庄男住处。(图/苗栗县警察局通霄分局)
苗栗县通霄镇一对邱姓叔姪于3月间,被爱狗人士举报设陷阱,以残忍套头、套脚方式捕捉流浪狗,案经苗栗县动物保护防疫所研判虐狗依动物保护法各裁罚新台币3万元整,但残忍杀狗贩卖却苦无事证,无法将其依杀狗罪嫌移送;警方经3个多月锲而不舍循线侦查,终于查获相关证据,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函送苗栗地方检察署侦办。
邱姓叔姪辩称,认养和捕捉来的流浪犬,都是要送给朋友当看门狗,但无法说清楚狗狗去处,通霄分局为此特别成立「护犬专案」小组追查数月。根据今年初至3月间领养约20只流浪犬纪录资料,加以分析,并调阅车辆监视影像,比对行车轨迹与通联纪录,发现邱姓叔姪把抓来的流浪犬,全都送往台中市大甲区庄姓男子的住处。
▲南寮收容所的毛孩相当乖巧,还曾和市长参加活动、合影,却也落入邱姓叔姪手中。(图/倾听,浪浪。提供)
▲警方查获遭割断的犬只项圈,其中有领养时狗儿配戴的项圈。
员警进一步调查,只要流浪犬被送入这处破旧民宅内,就没有再出来过,经向检察官申请搜索票,会同苗栗县动物保护防疫所人员前往搜索,果然在住所对面空屋发现残缺的犬只身躯、毛发以及领养项圈,经送法务部调查局DNA比对确定符合,而叔侄领养黑狗时项圈上的绿色尼龙绳则是破案关键。
警方表示,「进入查看就闻到一股恶臭味,墙上还有喷溅血迹,沿着臭味寻找,从屋内挖出狗的头颅和腿骨。」邱姓叔姪面对警方讯问,坦承是受庄姓男子雇用,捕捉犬只后以每只300元为代价,再交予庄男住处的越南籍移工宰杀,但庄男矢口否认犯行,也不肯说出狗肉去向,全案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将涉案4人函送苗栗地检署侦办。
警方提醒,民众勿任意虐杀动物最重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2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罚金,请民众勿以身试法,心存善念爱护动物。
▲被领养的狗狗都亲人乖巧,等在前方的应该是温暖的家。(图/倾听,浪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