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叔姪杀狗案」查出3狗DNA! 二审法官提醒被告「考虑认罪」

苗栗叔姪疑似领养流浪狗进行买卖宰杀。(图/苗栗县警察局通霄分局

记者陈静/综合报导

苗栗县通霄镇一对邱姓叔姪、庄姓友人,以及阮姓越南籍移工疑似进行一连串流浪犬买卖宰杀,因违法动保法检察官起诉,但苗栗地方法院一审后,却以证据不足等因素,判决邱、庄、阮3人无罪;昨(19日)高等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被告仍重申不认罪,但法官提醒,证据有不利被告之处,让他们「考虑认罪」。

邱姓叔姪利用认养程序漏洞,于2018年间向新竹、苗栗动保所认养多只流浪狗,以每只200元至300元价格卖给庄姓友人,再由庄姓友人交给阮姓越南籍移工进行宰杀,其中3人因违反动保法遭检察官起诉。警方从庄姓被告住处查获犬只头骨、脚残骸部份毛发血液对比后与野猪或家猪有100%相似度,但锅内血迹则因属为混合型而无法检出为何种物种遗留。►ETtoday宠物云有IG了,来追踪我吧!

▲警方查获遭割断的犬只项圈。(图/苗栗县警察局通霄分局)

当时法院也认为,这只能判断现场有犬只死亡或毛发脱落,但没办法证明是否为邱姓叔姪领养来的犬只所有,也难以认定是犬只遭杀害后所留下,因此没办法以这些迹证来证明3位被告有宰杀行为。此外,邱姓叔姪曾于苗栗县苑港渔港附近防风林设置山猪吊」陷阱捕捉流浪犬,虽有事后遭苗栗县政府行政裁罚纪录,仍是一案归一案,都没办法直接证明邱、庄、阮3人杀狗。

不过,苗栗县立委参选人朱哲成则在脸书表示,19日下午,他随同新竹市庆龄议员、记者、律师动保志工,一起在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旁听日前的「苗栗通霄叔姪杀狗案」二审。庭上法官检视了检察官提出的证据,在庭末告诉被告,证据看起来对他们不利,包括供词有互相矛盾的问题。

▲苗栗叔姪杀狗案进入二审。(图/翻摄自朱哲成脸书)

检方案发现场采集到三只被收养犬只的DNA,以及邱姓被告先前从收容所领养其中一只狗狗的项圈,属全案相当重要的线索之一,因此法官也在庭上提醒三名被告,让他们思考若有犯行是否考虑认罪,而本案也将于2020年2月11日再次开庭

▲邱姓叔姪曾设陷阱捕捉流浪狗。(图/网友黄志工提供)

对此,朱哲成也说,「看起来检察官做好了充足准备,也希望各位动保伙伴和社会大众继续关注此案,做法官和检察官坚强的后盾,让真相能水落石出,还这些狗狗一个公道。」►即时接收毛毛军团讯息!快加宠物云Line

▲被领养的狗狗都亲人乖巧。(图/倾听,浪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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