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状况会被查? 保大:员警10秒内就需判断有无危险

记者柳名耕/台北报导委会主委李永得在台北转运站内遭员警盘查争议,引发各界讨论。该负责盘查员警,隶属台北市保安大队第五中队中队长陈丰盛表示,一般遇到眼神闪烁、看到警察会闪躲,甚至最明显身上毒品气味的,都会上前盘查,实务上,员警必须在5到10秒内就做出判断,否则恐怕自身都有危险。▼客委会主委李永得(黄色外套)与民众(深蓝横条纹)与员警争辩盘查的合理性。(图/记者柳名耕翻摄)陈丰盛指出,10秒内判断要不要上前盘查,这是警察的专业经验,有很多不可预知的状况,一时间无法完全判断,也可能会面临危险,例如掏枪对峙,都考验着员警的应变能力。目前【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六条第6项规定行经指定公共场所路段管制站者。前项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处理重大公共安全社会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为限。其指定应由警察机关主管长官为之。警察进入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应于营业时间为之,并不得任意妨碍其营业。而台北转运站以及台北车站都是历来陈抗团体常聚集的地方,台北市保安大队已经将2处列为指定的公共场所,员警当时希望李主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口气也相当和缓。据当时盘查的员警表示,当时李主委经过员警时还有偷看,根据员警历来的盘查经验,许多通缉犯毒贩或是失踪人口都可能有这种情况,所以才会要求盘查,不过在与李主委以及另位民众争辩盘查是否合情合理时,员警也根据第3条职权已经行使,所以并没有对2人做进一步的验证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