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要当兵她献身 还有7天满14岁...刑期差很大

新竹法界则表示,若少男可以再忍7天,待少女「年满」14岁,检方可以依职权予以缓起诉处份,给他一个自新机会,而现今遭到起诉,可能需面临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的牢狱之灾,差7天差很大!(图/记者陈凯力摄)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还差7天满14岁的少女与即将当兵男友两人互许承诺私订终身,社工得知少女与人发生性行为紧急通报警政系统。少女虽出于意愿与男友发生关系,但由于少女仍未满14岁,因此男友仍被新竹地检依对未成年性交罪起诉,届时将有可能面临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的牢狱之灾。

16岁少男与10岁少女,2人是曾在育幼院相识相知相惜的两小无猜,之后虽然分别回到各自的家庭生活,仍继续联系并交往,少男因收到兵单,两人因担心兵变,于是在少女满14岁的前7天,带着男友到外婆家初尝禁果,18岁的少男与13岁少女更因此私订终身。

少女回家后告诉妈妈非君不嫁,让妈妈吓傻了眼,质问少女发生了什么事,少女便将过程细细告诉妈妈,且更透露两人已有夫妻之实以求得妈妈同意。少女妈妈询问社工「未满14岁可以跟男朋友结婚吗?」社工更是惊呼不可以,并在得知少女与少男2人发生性关系一事,紧急通报警政系统,要求少女母带女儿验伤,并报警处理。

少男到案后坦承2人互相爱慕,因有结婚打算裁会发生关系,少女也将少男当成准老公,更表示不会告他,少女妈妈也只好答应考虑,让女儿毕业后就让他们俩人结婚。

检方认为,少女在未满14岁即与李男发生性关系,虽是情投意合、你情我愿,仍依对未成年性交罪起诉少男。新竹法界则表示,若少男可以再忍7天,待少女「年满」14岁,检方可以依职权予以缓起诉处份,给他一个自新机会,而现今遭到起诉,可能就需面临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的牢狱之灾,差7天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