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建农设 有条件免土增税
地税局指出,农地上兴建的农业设施,必须在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同意书核发后6个月内,完成建筑执照的申请,并依规定建筑使用,才能核发农地农用证明书,适用农地移转不课征土地增值税。
不过,并非农地上的所有建筑设施,都需要申请建筑执照。地税局解释,农业设施面积在45平方公尺以下,且属1层楼建筑者,免申请建筑执照;另2003年1月13日前,已兴建有固定基础的农业设施,只要是面积在250平方公尺以下,且无安全顾虑者,也免申请建筑执照。
此外,有位林先生因为失业缴不出房贷,土地被法院拍卖,却收到地税局通知他缴纳土地增值税,地税局人员表示,公文是通知他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最低税率的土地增值税,像他这样被法院拍卖的土地,法院会先以一般用地税率(20%至40%)代为扣缴土地增值税,地税局则会主动发函通知土地所有权人。
地税局表示,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农业用地不课征、公共设施保留地免征土地增值税等条件,可以持相关证明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资格者,就可以省下至少一倍以上的土地增值税。
地税局呼吁,民众接到税捐公文的时候,要仔细看、别惊慌,别先入为主觉得不会是好事,因为对于能为民众节税、省税的方法,地税局都会主动通知及协助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