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转农地符合条件 免课四种税负
农地示意图。图/林昱均
KPMG安侯建业执行董事张芷表示,我国目前允许自然人承购农地作农业使用,若符合一定条件者还可适用遗赠税、土增税、房地合一税等免税优惠。惟座落农地的农舍无法适用租税优惠,不仅移转需课遗赠税,买卖农舍属财产交易所得,也需计入个人综所税课税。
在遗赠税方面,依遗赠税法规定,农地因继承或赠与可免征遗产及赠与税,但必须同时符合三项要件,包括赠与或继承对象必须是民法第1138条所订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该农地必须取得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该农地自遗赠后五年内仍须做农业使用,如有违反,国税局将追回遗赠税。
在土增税方面,我国土地税法第39条规定,作农业使用之农业用地,移转与自然人时,可申请不课征土地增值税,但必须同时符合三大要件,包括该农地为农业使用、必须取得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移转对象为自然人。
而房地合一税负部分,依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若为2016年后取得的农地,只要符合农业发展条例规定为免课土增税者,同样免课房地合一税。若为2016年以前取得农地,则交易所得免课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