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租屋轻生变凶宅 没人敢住室友连夜逃 男友遭殃了
女大生租屋轻生变凶宅 没人敢住室友连夜逃 男友遭殃了(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走了之该如何善后,新北市一名女大生,去年与男友在永和租屋处同居,某天男友出门上班,5天后返家发现女友轻生亡,该间租屋处瞬间变成凶宅,房东相当不满决定提告女大生父母、男友,而近日法官判决也出炉。
根据判决书,女大生的翁姓男友,于去年3月15日开始,向房东承租位于永和的房子,同年6月22日转租另一间房,也就是8号房,未料翁男与沈姓女友入住才没几天,就传出沈女过世的消息。房东表示因为该房变凶宅,至今仍没人租,其他6间房,还得调降租金1至2成,才得以出租,房子遭贬值,因此房东决定向翁男,沈女父母求偿300万。
对此,翁男表示与沈女交往后才知道对方罹患忧郁症,期间也有陪同就医,由于自身工作需上班24 小时,并连续多天,去年6月翁男出门上班时,当时女友情绪正常,5天后回家才得知悲剧已经发生。
而沈女父母则说,因为夫妻俩离婚,女儿由妈妈照顾,沈父还是直到出殡当天,才知道女儿轻生,至于房东求偿,从事不动产工作的沈父表示,台湾凶宅其实很多,房东受损失的时间不会太长,且命案发生后,其他房间仍有出租收益,女儿的死与房子可否继续使用无关。
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此案时,经鉴定该房子价值约1527万,从房东隔成7间房来看,受损失的仅其中1间房,按照市场价格比例换算,认为翁男与沈女父母,应连带赔偿房东229万1265元,不过,沈女父母仅需在继承女儿遗产范围内负责,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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