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收银机4130元 停车场收费员吐出38万换脱身
▲黄男挪用收银机内的现金4130元,最后要付出38万的代价。(示意图/达志示意图)
黄男任职于台大医院新竹分院停车场管理员一职,因挪用收银机内的现金17次共4130元遭到法办。由于院方与黄男对于和解金额差异过大,始终无法和解,最后,黄男捐出20万做为院方急难救助基金,而法官也考量黄男犯后态度及家庭状况,依业务侵占罪,累犯,判黄男6月徒刑,易科罚金18万元。
台大医院新竹分院一名约聘的停车场收费员黄姓男子,见医院停车管理松散,心生贪念,2017年8月到10月间,偷偷收走了停车场内收银机内的钱,17次共4130元挪做个人私用,事后院方发现黄男私下取消停车场交易次数过高,行迹诡异,经调阅监视器才发现黄男私吞公款的恶行。黄男发现侵占公款曝光,经台大新竹分院调查时坦承,遭到医院送办。
黄男向法官坦承全部犯行。法官审酌,黄男曾犯酒驾公危案,遭判刑3个月,且还在苗栗家乐福连续偷洋酒、肉干等前科素行,遭判拘役,素行前科不良,但他未能谨守分际,仅因贪图一己私利,利用其担任收费员职务之便,多次将其收取之停车费擅自挪作私用,导致台大医院新竹分院财务损失,应予非难。
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且试着与台大新竹分院洽谈和解,因双方金额落差过大,无法和解,事后他捐了20万元给台大新竹医院新竹分院急难救助帐户,审酌其犯后态度及家庭状况,因此依业务侵占罪,累犯,判黄男6月徒刑,易科罚金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