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嫌是草莓族 学生打工敢怒不敢言
▲之前调查,有62%的打工族时薪不满法定最低标准的103元。
中市劳工局抽查部份台中热闹商圈店家发现,有43%未依《劳基法》规定,亏待工读生,其中又以休假日上班未加倍给薪、或给付不足比例最高。对此,有学生表示早已见怪不怪,根本懒得抱怨,「抱怨又要说我们是草莓族,谁敢讲?」
中市劳工局在暑假期间,抽查一中商圈、逢甲商圈及东海商圈内连锁餐饮业者等较多学生打工处,发现28家业者,有12家休假日上班未加倍发薪和给付不足;加班未依规定加发工资有10家、迟到或未经劳工同意即扣发劳工工资有8家。劳工局根据《劳基法》,对违法业者开罚两万元。
《ETtoday新闻云》记者访问发现,有许多学生打工族「敢怒不敢言」,任凭雇主压搾劳力,原因有「怕被嫌是草莓族」、「这是常态」、「每家店都这样」、「怕讲了被开除」、「工作不好找」,也有学生表示根本不知道相关规定。
中市劳工局说明,据规定,工作每7天至少要休假1天,国定假日上班,雇主须多给1倍薪水。加班部份,加班第1、2个小时薪水,为一般时薪的1.33倍,第3、4个小时要增为1.66倍,不能都给基本时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