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放宽8日生效 国庆宝爸多3天假

劳动部放宽陪产假规定,在配偶生产前后15天内都可申请,且不需连续。(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3)日宣布,现行陪产假3天,须于生产前后2天合计5天内请假,但由于预产期与分娩日总有出入,为免造成劳工权益受损,劳动部将放宽规定,「在配偶生产前后15天内都可申请,且不需连续」,下周一(6)日公告8日将生效,也就是说,今年若即将迎接国庆宝宝爸妈,将会多出3天假

不少民众喜欢生「国庆宝宝」讨喜气,而劳动部也在8日将放宽陪产假至前后15日皆可请假,以10月10日国庆日出生的宝宝情况来看,现行规定由于碰到连假3天,10月10日~10月12日陪产假就会被吃掉,但在新规定生效后,除了3天连假,陪产假可请10月13~15日,将有6天可以陪伴产妇新生儿

至于若是在10月6、7日生产的父母原本预休10月6、7、8日,但由于其陪产假跨到新规定,因此可使用新规定,陪产假在后15天内都可申请,但若是宝宝10月5日就出生的爸爸,陪产假只能用现行的规定。

劳动部法规会于103年9月26日审议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修正条文,修正第7条规定:受雇者依《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5条规定请「陪产假」时,得于配偶分娩之当日及其前后合计15日期间内,择其中之3日请假。

劳动部表示,在许多案例上多有因适逢例假日或连续假期,导致受雇者无请假实益状况,或预产期前后受雇者每因配偶产前阵痛预期将分娩,有请假陪同之需求,但事后经诊断系为假性阵痛致暂无分娩事实,衍生需更改假别疑义等状况,且妇产科医学会也认为,妇女分娩前后身心亟需配偶陪伴及协助照顾,因此放宽规定让劳工弹性运用

而若是雇主拒绝受雇者依法申请陪产假,因性别工作平等法已修正提高罚则规定,除可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最高30万元罚锾外,「并会公布违法雇主姓名」,经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也将「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