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政府政策 台湾六大公协会公告第二波机上盒自律审核名单

▲为了配合政府有效打击盗版机上盒,台湾大公协会公告第二波机上盒自律审核名单。(图/视觉中国)

记者邱倢芯/台北报导

随着网路普及,现今观看OTT影音串流已经是一种生活方式了,以台湾4G用户数推估,约有91.1%用户数为线上影音使用者,且OTT用户不再只有年轻人,连长辈也在收看,但根据去年资策会的研究报告,受到日益猖獗盗版问题,非法盗版影视音在一毛未付未取得内容授权情况下,每年让台湾影视音产业损失高达283亿元,使得正版业者经营非常辛苦,并深受其影响。除了难以扩充市场,更难以增加成本制作优质内容以便和陆剧韩剧及其他境外内容竞争

「观看合法正版、打击非法盗版」是各大影视音业者及政府一同努力的目标。今年5月3日总统已公布施行《著作权法》87条及93条规定,不法电脑程式提供者用机上盒等方式,让使用者连结到侵权网站收看非法影音内容,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其侵权型态包括,将汇集非法影音网路连结的APP应用程式上架到Google Play商店、Apple Store等平台或其他网站给民众下载使用,或以指导、协助或预设路径公众下载使用电脑程式以及制造、指导、销售非法机上盒或提供非法追剧APP等行为,皆视为侵权都将触法

为保障台湾影视音产业发展,包括(名称笔划顺序)中华IPTV频道商协会、iWIN网路内容防护机构(iWIN)、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STBA)、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CBIT)、台湾唱片出版事业基金会(RIT) 及台湾线上影视产业协会(OTT协会)等六大公协会团体一起配合政府政策,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08.5.7召开「因应著作权法第87条及第93条条文修正施行之意见交流」会议结论,与是否经NCC公告废止许可以及有无因著作权涉讼事实,联合公布第二波相关机上盒厂牌型号名单,以资相关合作伙伴厂商自律审核参用,愿能保障合法正版的影视音业者权益,及避免通路商因销售不合格或涉讼中有侵权疑虑机上盒而触法遭罚,并期望集结相关业者之力,共同营造台湾影视音产业健全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