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前市長夫婦詐買免治馬桶犯234個貪汙罪 8罪改判確定

屏东市前市长林亚莼与丈夫蓝俊良虚报补助款买球具、免治马桶诈领959万元,依234个贪污罪判刑,但8罪撤销发回;最高法院认定,这8罪无证据显示林亚莼知情,判林女无罪,不过,蓝俊良依伪造私文书罪判刑9月,得易科罚金,全案确定。

林亚莼于2006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担任屏东县县议员时,夫婿蓝俊良以「希望工程协会」、「亲子文化协会」、「终身学习协会」、「才艺创作服务协会」取得林亚莼的议员建议笺诈领补助款。

蓝俊良持伪造领据、支用明细表及黏贴凭证等资料,向屏东县政府申领款项,致屏东县政府承办人员因见有县长批示、议员建议笺后,误信蓝确实有购买物品或办理活动,将建议补助款拨付给蓝。

高雄高分院更三审认定,检方起诉的8罪中,依证人前县长曹启鸿等人的证述,无法证明林亚莼知情,也无证据显示县长批示、议员建议笺是由林亚莼出面处理,判林亚莼无罪。

至于蓝俊良犯伪造文书8个罪部分,则因2015年案件系属一审法院至2024年4月18日,已逾8年未判决确定,又无可归责蓝的事由,侵害蓝迅速受审权利情节重大,依速审法减刑并改判蓝有期徒刑9月,检不服提上诉,由最高法院驳回。

屏东市前市长林亚莼(右)与丈夫蓝俊良。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