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白天拒吃冰淇淋吵架 夫晚上请她「吃香肠」判性侵…离婚

宜兰一名女子丈夫硬上得逞提告,法官强制性交罪判她丈夫3年刑期,后来双方以离婚收场。(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虽是夫妻求欢仍不得硬上!宜兰一名女子拒吃丈夫买的冰淇淋大吵架,隔天清晨丈夫求欢被拒却硬上得逞,女子反抗时手臂淤青,她同事得知后鼓励她应勇于捍卫自己身体,女子才鼓起勇气告另一半,宜兰法官审理时认为夫妻之间仍须尊重对方意愿,依强制性交罪判她丈夫3年刑期。而双方也在2018年6月间以离婚收场。

判决书指出,宜兰一女子与丈夫2007年结婚,2018年4月间,仅因拒吃丈夫买回家的冰淇淋,两人发生激烈争吵,大吵架后两人心情都很差。隔天清晨2时许,丈夫突然求欢,但女子因心情不佳拒绝,却被丈夫强逼在床上为他口交,且不顾她屡次拒绝说「不要」,丈夫还动粗巴她头,最后用蛮力强压在床上性侵得成,过程中丈夫更呛声:「我们是夫妻,妳要履行夫妻间义务!」

事后她双手严重瘀青、身心受创,同事得知后鼓励她勇敢捍卫自己身体,女子也因多年来丈夫给她极大压力,还会限制她行动,因此才去验伤提告,但当时有部分伤痕已经痊愈了。

女子丈夫到案声称,过去妻子不曾拒绝做爱,案发当天妻子也没有明确表达要或不要,当时是有拉妻子头发,但没有强制性交,妻子手臂上的瘀青是两人为冰淇淋争执时导致。

宜兰地方法院审理时认为,无论是夫妻、同居人、亲密情人男女朋友,若一方没有性交意愿,另一方却仍用任何方式强迫或欺骗而为之,便构成妨害性自主罪。且女子虽仅有手臂瘀青,但指证历历是因当时拒绝丈夫,丈夫就不断咆哮、摔东西,还威吓是「夫妻义务」,女子担心孩子被吵醒、又害怕被施暴,才没有全力反抗。

另,是否有拉好的头发、为何造成女子手臂淤青的过程,丈夫是说词反复,认定是卸责之词,且双方未达成和解,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处丈夫3年刑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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