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同警局员警育婴留停经营应召站 拆帐不均打破碗
前大同警分局警备队叶姓员警因育婴留职停薪期间经营应召站,媒介泰国女子来台卖淫,士林地检署依妨害风化罪提起公诉。(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前大同警分局警备队员警叶仁杰,利用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媒介泰国女子来台卖淫并从中抽取佣金,2017年8月因性交易拆帐与配合应召站发生问题,叶莫名其妙遭人殴打,叶妻直接向警方告发应召站业者,案经检察官调查,将所有涉及仲介卖淫等4人全部依妨害风化罪提起公诉。
39岁叶男原任职新北市某派出所,2016年5月调北市警察局,同年11月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但他却在隔年6月,却透过陈男与泰国应召站联系,以观光名义引进7至8名泰籍应召女子来台从事性交易,而叶男则与王姓妻子接应入境并安排住宿地点。
叶男在2017年8月仲介一名泰籍应召女入境,每次性交易2500元,小姐可拿1000元,而叶、陈抽取其中500到700元,剩下的才交给另外一名周姓应召业者,但双方认为与行规不同,3人相约在八德路一间茶行谈判,最后大家不欢而散,凌晨叶遭不明人士殴伤。
叶妻隔天到警局报案,经警方调查,发现该名泰籍女子曾来台卖淫而遭警方查获,并咬出叶姓员警在留停期间,投资经营应召站,北市警局在去年7月25日做出停职处分,叶则在停职后2月与王女协议离婚。
检察官调查,叶并未利用职权经营应召站,但引进泰籍应召女提供住宿,并从中抽头,已经涉犯意图使女子与他人为性交易行为而媒介营利罪,依法将叶、王女、周男和陈男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