呛杀公务员李明彦无罪竟当庭录影脸书直播 恐遭裁罚30万

工运李明彦脸书直播法院判决自己无罪,恐遭裁罚30万元。(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工运人士李明彦,去年9月间在脸书上公开PO文,「不断杀犯罪公务员」的内容,遭检方以「恐吓公众安全罪」提起公诉,一审无罪。检方上诉二审,高院30日驳回检方上诉,判决无罪确定。但李明彦竟当庭拿起手机录影、脸书直播,遭高院法官制止,由法警请出高院。高院晚间决定将李明彦移送地方法院裁罚,最高可裁罚30万元。

李明彦2018年10月间闯入台北市政府劳动局长赖香伶(现为立法委员办公室,持钢筋重击赖香伶头部,赖香伶送医缝了11针。李明彦落网后被依重伤害未遂罪起诉,一审将他判刑3个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将他改判拘役58日,得易科罚金确定,李明彦因此声名大噪。

本案乃李男于去年9月19日上午7时许,于个人脸书与「中油劳务工读生被侵害的劳权-←欢迎加入同名社团」脸书上,以公开留言方式张贴「北检、检察官黄育仁纵放北捷和荣总弊案,包庇赖香伶吃案勾结侵吞劳工上亿元- 要逼迫受害劳工展开阶级杀戮,不断杀犯罪公务员」等内容。士林地检署依照「恐吓公众安全罪」提起公诉,一审判决无罪。

案经上诉,高院30日二审宣判,高院驳回检方上诉,让李明彦无罪确定。但李明彦竟当庭拿出手机录影,遭法官发现,多名法警随即冲进法庭,将李明彦请出法院。李明彦在法院外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断批评检方吃案。记者询问他为何遭到法警驱逐,他回说「因为我当场质问法官,我有证人提供给你(法官)、我有证据提供给你(法官),有这些犯罪的事情,你(法官)可以交地检署去办,自己觉得有问题,也可以传唤证人……你只是判我无罪又怎么样,我们这些有关贪污、诈领国家标案这些事件,都被你们检察官吃了……」只字不提自己法庭偷录影的违规事件。

高院晚间发布声明指出,李明彦因违反《法院组织法》「在庭之人非审判长许可,不得自行录音、录影」之规定;又将非法录影之内容,置放脸书公开播送。高院决定将李明彦移送地方法院裁罚,李明彦将面临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