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規與時俱進 金管會3年半下架逾8千則舊函令

为让法规与时俱进,金管会针对金管会成立前的业管法规进行检讨,历时近3年半时间,金管会共下架8550则函令,后续将针对金管会成立以后的金融法规启动检讨工作。联合新闻网资料照

为让法规与时俱进,金管会针对金管会成立前的业管法规进行检讨,历时近3年半时间,金管会共下架8550则函令,后续将针对金管会成立以后的金融法规启动检讨工作,并透过法规调适平台定期搜集外界意见。

金管会自2004年7月成立,历时逾16年后,金管会在2020年6月启动「主管法规简化、整合及现代化方案」,针对成立以前的业管法规进行检视,并在今年11月底正式完成此项法规检讨方案。

金管会法律事务处长徐萃文今天在例行记者会说明,自金管会成立以来,许多监理法规沿用财政部时期颁发的规定,但许多法规随金融环境变迁有重新检讨必要,为适度汰除不合时宜的法规,金管会历时近3年半,动员各局处及周边单位一同检讨8864则函令。

其中,金管会下架8550则函令,占比达96.5%,包括银行局4139则、证期局2728则、保险局1408则及金管会本会275则;另考量实务上仍有适用或涉及市场交易、契约依据等,保留原函令307则,修正法规命令7则。

徐萃文补充,在金管会下架的函令中,有部分为不同时期、涉及相同法规但不同内容的函令,金管会整合重新发布102则,例如银行法第32条至第33条之3等授信相关规定、金控法第45条利害关系人办理授信以外交易的限制等。

徐萃文指出,旧法规检讨为健全金融法规工程的第一步,未来也将针对金管会成立以后的金融法规启动检讨工作;同时,为精进良好金融法规环境,金管会明年起将逐步采取4大措施。

第一,深化透明化及可预期性原则,在法案规划初期即导入影响评估机制,建立成本效益意识,对不同规模及经营特性业者的影响一并纳入考量。

第二,参考「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良好法制作业专章,推动法规透明化精神,提供充足时间与公众沟通,例如法规预告期间尽量维持60天,给予民众、利害关系团体及学者专家表达与评论机会,倾听并考量各方意见,确保法规有助解决问题及符合需求。

第三,建置法规调适平台,例如金管会已依金融科技发展路径图2.0建立「金融科技法规调适平台」,固定每半年搜集各方对法规调整需求及意见,主动检讨调适并适时回应,让各项金融法规能符合时代意义、更具机动性和弹性。

徐萃文表示,今年截至目前「金融科技法规调适平台」已收到78则意见,其中有52则、亦即逾6成与银行局有关。

第四,对于处理人民一般申请案件建立标准作业程序,推动简化申请书表,逐步优化各项行政作业,期待以公正、透明及负责任的审核机制,使当事人能合理预期并理解处理过程,以减少争议、增进案件处理时效并维护民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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