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消业障」台湾每年放生2亿动物 「捕捉→放生」成产业

▲为Seafood放生seafood的两位华裔英国人。(图/翻摄自Daily mail)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放生本来是爱护生命的展现,但不懂得「尊重生命的差异」反而变成一种伤害。近期英国伦敦有2名佛教徒买了几百只外来种的龙虾螃蟹,放生到布莱顿码头(Brighton Pier),被罚1.5万英镑(约台币61.2万);国际人道协会表示,「全世界每年放生几十亿的动物台湾就占了两亿,已经形成一种捕捉再放生的产业了。」

根据英国卫报报导,30岁的李志雄音译,Zhixiong Li)和31岁的李妮(音译,Ni Li)在野外释放非原生种动物,已经违反1981年制定的野生动物乡野法,「造成难以评估危害」;在2015年时,他们两位跟另外100多名佛教徒为了庆祝「海涛法师来英国弘法」,租了3艘船出海放生,以为是造福积德

▲有了解生态的「放生」,其实真的才是「爱生」。(图/新北市动保处提供,下同)

主张「放生护生」的海涛法师因为「假的!我的眼睛业障重」事件出名,并认为这些放生活动是「消业障」,但事实上,先不论乱放生造成的生态浩劫,国际人道协会表示,捕捉、卖给动物产业、购买、放生、再捕捉,这已经成为一种产业链结,在过程中死亡的动物达到90%,根本违反「护生」的精神

今年3月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曾提案,表示可以推行「你放生政府埋单」的放生服务,一通电话通报、由农委会地方政府进行媒合收容等,也引起一片讨论;另外,弃养的饲主也常用「放生」来搪塞自己的责任,不过最近的「智慧放生」提到,其实佛教团体可以跟动保团体、生态团体合作,加入动物生态教育,甚至支持政府与研究机构从事调查、研究、复育、繁殖、野放或放流等工作,才是真正的「爱生」。

目前渔业署也针对放流的鱼进行「效益评估」,在复育的鱼苗背鳍上放置无害的T型签,如果有钓客钓到、或是有民众看到这些鱼种,就可以回报、甚至把鱼送到台湾渔业永续发展协会,证明「在对的时间地点放对的鱼」,真的有助于生态成长;宗教团体也可以跟特有生物保育中心、海生馆、林务局单位合作,共同为复育黑面琵鹭、绿蠵龟、大冠鹫等保育动物而努力。

不过目前还没有法规可以管理,林岱桦的提案也被批「拿纳税钱滥发爱心」,立法、修法程序非常缓慢,还有不同的议题拚命窜出,动物的生命根本无法等待;现在如果想保护动物,还是得透过教育、推广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生态观念,澄清谣言传言,不只是阻止放生,也必须了解「无意间的行为会造成多大的连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