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兒少權法成加害者保護傘 王婉諭挺適度放寬報導限制

时代力量党主席、前立委王婉谕。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某私立幼儿园爆发狼师性侵案,受限于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媒体集体噤声不敢揭露相关资讯,时代力量党主席王婉谕表示,原本是为了保护儿少隐私,导致媒体无法接受加害人资讯,反而成为加害者的保护伞,她认为对于托婴中心、幼儿园等机构,应该要适度放宽媒体报导的限制。

台北市信义区私立幼儿园,两年前爆发幼儿遭狼师性侵,然而媒体受限法规集体噤声,不敢揭露相关资讯,部分家长一时不察,误将孩子送入虎口,卫福部次长吕建德昨天举行记者会,强调「儿少权法」并未要求保护加害人隐私,卫福部将在一个月内邀集国家传播通讯委员会(NCC)及媒体代表等,订出「例外事件」媒体报导原则。

王婉谕表示,近期事件经过媒体再度揭露,愤怒的大家都在问,到底是哪间幼儿园,还有到底狼师是谁,原本是为了保护儿少隐私,避免孩子受到二次伤害的规定,导致媒体无法揭露加害人资讯,反而成为加害者的保护伞。

王婉谕指出,这条法律就订在「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69条,明定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网际网路或其他媒体,对下列儿童及少年不得报导或记载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

王婉谕认为,这是立法院修法没有顾虑到的层面,对于儿少案件隐私的保护,儿少权法必须兼顾潜在受害者的示警与知情,而对于托婴中心、幼儿园等机构,则应该要适度放宽媒体报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