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白皮书:全面管治权非「全面接管香港」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人民日报》30日刊登评论谈「一国两制」白皮书,强调中央香港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并不矛盾,缺一不可。评论还说,有些人认为全面管治权是「全面接管香港」,这是对中央和特区关系片面错误解读。

《人民日报》这篇题为「依基本法正确处理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的评论,一开头指出香港回归近17年来,保持了长期繁荣稳定,这有赖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一国两制」的共同维护。

提及大陆国务院日前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评论强调,宪法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法律化、制度化。对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作出规定,是基本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大陆的国务院发表香港「一国两制」白皮书,强调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

评论说,基本法规定,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这些规定清晰地界定了中央和香港的法律地位。「这意味着,在我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里,中央拥有对包括香港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全面管治权。」

评论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其中的许多权力,如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自行实施出入境管理、根据中央授权依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以及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都是大陆的其他地方行政区域没有的,不仅超过了一些联邦制国家的州所拥有的权力,有的甚至是主权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力。」

评论表示,这充分考虑到香港的历史现实情况,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信任和支持,「但无论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有多么广泛,都没有改变香港作为一个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

评论强调,在「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并不矛盾,两者并行不悖,缺一不可。中央行使的是国家层面的权力,不干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香港行使的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两者依法行使,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运行。

「有些人认为中央对香港越少干预越好,甚至能不管就不管;还有的认为主权原则应该仅限于外交国防领域;有些甚至认为全面管治权是『全面接管香港』。」评论最后说,上述这些都是对中央和特区关系的片面、错误解读,不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