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李永然:违反法治国原则的公权力接管
▲台北市政府质疑东森巨蛋违约,东森巨蛋不认同,双方即应透过司法诉讼,由法院决断,不可擅用公权力迳自接管。(图/记者姜国辉摄)
一提到「巨蛋」一词,就想到「小巨蛋」和「大巨蛋」,这两颗蛋就位于台北市;关于远雄与台北市政府间的「大巨蛋」,近年来不断在媒体上搏版面,看来其间的争议已将落入无法完美收场的结局。
至于「小巨蛋」与东森媒体集团间的争议,似乎已被国人所淡忘,近日再展读刘志原先生所撰《都是巨蛋惹的祸一台北小巨蛋接管内幕大公开》乙书,勾起了我对该争议案的回忆!
刘志原在本书中谈到台北小巨蛋于2007年被台北市政府草率认定涉嫌围标、违约而解约,并迳行接管。台北市政府当时是依据《台北市市有财产委托经营管理自治条例》而迳行接管,我当时甚感疑惑;因为委托经营这种OT案,是国家行政权力与民间力量的合作共营,属于「公私协力说的公私伙伴关系论」。
当台北市政府以检察官侦办力霸案,监听到东森巨蛋前董事长邱佩琳的电话,当中有「围标」字眼,岂能即草率认定东森巨蛋涉案,兼以LED看板设置延迟等事由,即迳行解约并接管。OT既是公、私合作关系,双方即应立于平等地位;当台北市政府质疑东森巨蛋违约,东森巨蛋并不认同,双方即应透过司法诉讼,由法院决断双方间之是非曲直;千万不可擅用公权力迳自接管,形成选手兼裁判之不公局面。此例一开,将造成政府未来在推动OT、BOT案之困难。由于此类案例民间须投入大量资金,仰赖合约期间经营而收回,现竟可由官方一方认定他方违约并解约,且迳行接管,而无须透过司法程序,其违反「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极为显然。
刘志原的大作将此一已遭遗忘的案例,将其内幕勾勒出来,并将相关司法诉讼予以呈现,一者让有心投入OT、BOT案的民间业者有所警惕外,更重要的是,提醒行政机关未来不得滥用公权力,而司法机关也要真正发挥公正裁判,保障人民权益的角色,这样人民才愿意参与政府的公共建设,同时司法机关也才能提高人民对它的信赖,且不会动辄痛批是司法官的「恐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