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李永然:违反法治国原则的公权力接管

台北政府质疑东森巨蛋违约,东森巨蛋不认同,双方即应透过司法诉讼,由法院决断,不可擅用权力迳自接管。(图/记者姜国辉摄)

一提到「巨蛋」一词,就想到「小巨蛋」和「大巨蛋」,这两颗蛋就位于台北市;关于远雄与台北市政府间的「大巨蛋」,近年来不断在媒体上搏版面,看来其间的争议已将落入无法完美收场结局

至于「小巨蛋」与东森媒体集团间的争议,似乎已被国人所淡忘,近日再展读刘志原先生所撰《都是巨蛋惹的祸一台北小巨蛋接管内幕大公开》乙书,勾起了我对该争议案的回忆!

刘志原在本书中谈到台北小巨蛋于2007年被台北市政府草率认定涉嫌围标、违约而解约,并迳行接管。台北市政府当时是依据《台北市市有财产委托经营管理自治条例》而迳行接管,我当时甚感疑惑;因为委托经营这种OT案,是国家行政权力与民间力量合作共营,属于「公私协力说的公私伙伴关系论」。

当台北市政府以检察官侦办力霸案监听到东森巨蛋前董事长邱佩琳电话当中有「围标」字眼,岂能即草率认定东森巨蛋涉案,兼以LED看板设置延迟等事由,即迳行解约并接管。OT既是公、私合作关系,双方即应立于平等地位;当台北市政府质疑东森巨蛋违约,东森巨蛋并不认同,双方即应透过司法诉讼,由法院决断双方间之是非曲直;千万不可擅用公权力迳自接管,形成选手兼裁判不公局面。此例一开,将造成政府未来在推动OT、BOT案之困难。由于此类案例民间须投入大量资金,仰赖合约期间经营而收回,现竟可由官方一方认定他方违约并解约,且迳行接管,而无须透过司法程序,其违反「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极为显然。

刘志原的大作将此一已遭遗忘的案例,将其内幕勾勒出来,并将相关司法诉讼予以呈现,一者让有心投入OT、BOT案的民间业者有所警惕外,更重要的是,提醒行政机关未来不得滥用公权力,而司法机关也要真正发挥公正裁判,保障人民权益角色,这样人民才愿意参与政府的公共建设,同时司法机关也才能提高人民对它的信赖,且不会动辄痛批是司法官的「恐龙判决」!

李永然,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永然两岸法律事务中心创办人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以上言论代表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