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为重 特事特办

陈同佳来台投案争议不断。(中新社资料照片)

去年2月与女友潘晓颖来台的港人陈同佳,在台杀害女友弃尸后逃回香港,但碍于两地司法互助,事发至今年余竟无法处理。人命无价,呼吁政府比照2016年「石棺藏尸」案或林克颖案积极处置,既彰显司法管辖权,又得让沉冤昭雪。

陈同佳案突显两地司法互助的迫切与必要性,去年案发后陆委会3函港府请求司法互助、调查取证及遣返被告,港府则透过「策协平台」表达,无法律依据与我进行刑事司法互助。

港府说法没错。因港台无司法互助协议,才有去年预备推《逃犯条例》并导致「反送中」事件的发生,从而导致中港关系恶化台港商讨司法协助也更遥遥无期。

然而没司法互助就解决不了问题吗?倒也未必。2016年震惊香港的「石棺藏尸」案,当时4港嫌潜逃来台被捕,透过「特事特办」不也解决了问题。台湾逮捕4嫌后以证件到期为由递解出境,我派员押送机场,港警来台,两边在空桥交接,疑犯在戒护下到港就逮,箱尸命案最终破解,为台港司法合作树立典范

英人林克颖2010年在台撞死送报生潜逃回英,台英签署《引渡了解备忘录》,台湾耗费6年锲而不舍,最终结果虽不如人意,展现的却是台湾政府的决心与意志

相较之下,陈同佳想投案,苏揆却说「不容许杀人犯自由来台」,陆委会更不断跳针「司法互助」,这岂是具司法管辖权政府该有的作为?又如何彰显重视人权

签署司法互助协议确有政治因素,但既然港府提出「石棺模式」,就表明愿延用当年「特事特办」。两边何不先放下政治,以人权为重,也可让死者瞑目并告慰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