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机关首长可政治任命 开民主倒车文官体制将崩毁?

▲未来若修法完成,包括警政署调查局等三级机关首长都可政治指派。(示意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日前初审通过《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修正草案,新增三级机关涉及国家重大政务,其首长得列为政务官,不再只有常务官,总数以25人为限;另外,二级机关首长增加1人,政务职务总数以52人为限。前警教授叶毓兰怒批,完全是个恶法,开民主倒车,让多年辛苦建立的文官体制即将崩毁。

修正草案中订定,二级机关副首长改为1到4人,其中必须要有1人为常务职,也就是有国考资格公务员,但政治指派不能超过52人;至于三级机关若涉及国家重大政务,首长可以是政治指派或常务职,双轨并行,但总数限制为25人。

目前各部会下设各署、局、处等三级单位多达82个,民进党立委段宜康指出,修法能让三级机关用人更灵活,且有订定上限,不会造成无限上纲的情形。但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王育敏则批,重大文官改革却用偷渡方式,根本是糟蹋文官体制、酬庸外界质疑是分官位、分赃也是理所当然。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廖国栋也指出,这样修法会让文官体制崩溃,因此在全案三读前,国民党一定会拉下协商,不会任由民进党破坏文官体制。叶毓兰轰,台湾解严后,情治机关尤其是警察,逐步完成法制化,就是希望能够成为人民的警察、国家的警察,不愿再做当权者打压异己工具

然而,叶毓兰认为,这个「恶法」如果修法完成,只会破坏建立已久的文官体制,完全是「大难临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