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统一公投入宪之必要(黄清龙)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第8次修宪即将启动,这是民进党完全执政下首次主导的修宪,备受各方关注。

中华民国行宪以来,宪法历经7次增修,仍多有扞格之处,如中央政府权责问题五权体制的存废等皆属之。惟上述议题虽重要,若论当前国家处境,最大挑战莫过于两岸问题,此次修宪亦当以此为重点

谈到两岸关系,不能不触及国家定位问题。民进党宪改小组召集人姚嘉文日前表示,当年外交部次长杨西昆曾向蒋介石提出,将中华民国改名为「中华台湾共和国」,可见(他们)很早就知道要区别对岸是不同的国家。类似的主张并不罕见,1972年,《自由中国》创办人雷震私函两蒋的「救亡图存献议」中,就主张成立一个新的国家叫「中华台湾民主国」,作为退出联合国后维持主权国家地位的方策

杨西昆、雷震的超前卓见,令人佩服。然时移势易,正名制宪并非眼前急务,也做不到;如何藉修宪达到保台护国目标,才是重点。如果说过去7次修宪,是为了回应台湾民主化本土化而为,如今台湾民主日益深化之后,最大挑战既是来自对岸的并吞威胁,第8次修宪就不能不看到危机所在,并有所因应才对。

当中存在两个无可回避的前提,其一现实上目前两岸就是两个国家,一个叫「中华民国」、一个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二现行宪法(含增修条文)乃是一部追求统一的宪法,以「自由地区」和「大陆地区」区别两岸。因此,如何精准拿捏政治现实与宪法精神的微妙方寸,正是此次修宪考验所在。一言以蔽之,就是要透过修宪重新定位两岸关系,并在变动的国际情势下,为台湾现状的维持与人民谋取最大福祉

答案就是,让「统一公投」入宪!

乍听「统一」2字,有些人可能心生排斥,但其实「统一公投」不但合于现行宪法精神,亦符合民进党《台湾前途决议文》所称:「任何有关(中华民国)独立现状的更动,都必须以公民投票决定。」进一步言,「统一公投」还与大陆《反分裂国家法》第5条「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相为契合,因如未经人民公投程序,就无和平统一的可能。

台湾的现状就是主权独立,国家名称叫「中华民国」。统一才是改变现状,因此不必举办「独立公投」,但需为统一预作准备。所以「统一公投」不但符合公民自决的民主原则,也是遏阻非自愿统一的唯一良策。辩证来看,「统一公投」非但不是对现状的破坏,反而是维护现状的最佳防卫之道。

让「统一公投」入宪,就是明确告诉对岸:台湾不排斥统一,惟统一必须顺应台湾民意,即先通过人民公投才行。如此一来,红、蓝、绿三方取得起码共识,台湾可免继续内斗损耗台海紧张也会跟着降低,达到真正的双赢乃至三赢。

笔者大胆建议,蓝绿相互「各进一步」,由民进党提案将「统一公投」入宪,国民党提案将增修条文序文「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改为「为因应国家发展之需要」。且看朝野能否联手合作,共同为台湾的长治久安擘画大计

(作者为信民两岸研究协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