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制衡监督失能 基泰当然出事(李复甸)

台北市中山区大直街「基泰大直」工地发生重大公安事故,造成邻近民宅严重龟裂下陷。(本报资料照片)

基泰建设在大直兴建豪宅,设计失当、营造不良,不巧遇上潜势液化的地层结构,引发连续壁破裂,邻房直线下沉,震惊国内。舆论追打建设公司,台北市政府也忙不迭地声请假扣押,预防建设公司脱产。闹哄哄的同时,跳出来立法委员高嘉瑜,指责「基泰大直」建案的设计、监造是同一人,质疑球员兼裁判,而监造人、建筑师待过北市建管处,起造人董座曾担任都市计划跟都市设计委员,她也质疑起造、监造全都是北市府关系户。

高嘉瑜的说法引发建筑师团体抗议,声称「建筑师当然负有其监造责任,施工品质跟责任应该回归到营造端,而不是建筑师的责任」。建筑师团体认为依法没有规定建筑师不能兼理监造。高嘉瑜的说法不对吗?

制度化的管理必须讲求制衡监督。建筑师本来就不该是业主。若不是建筑师成为业主,怎会设计开挖11.95公尺,避开地下室挖12公尺审查结构的规定?沈祖海是名建筑师,当他不再做建筑师时,当然可以投资创设建筑公司。但是,他必须将建筑公司投资人与建筑师的角色区分清楚。

尤其不能既是建筑案的投资人又是建筑设计师,这叫利益冲突。建筑师不能既做设计又做营造,这叫利益冲突。监造是受业主嘱托督促营造者,依照建筑师的设计确实施作。建筑师不能既做设计又做监造,这叫利益冲突。高嘉瑜的说法一点也没错,错的是现行的法律规定。高嘉瑜既然职司立法,发现立法瑕疵,就应该立刻着手修法。

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争议不断,引发检察官与廉政署关切。既然有了检察官侦查犯罪,又何劳廉政署插手呢?廉政是监督行政责任,检察是侦查犯罪,是不同的分工。当年要把调查局掌管的「人二」独立出来,予以制度化。但是要放在哪个单位里,一直搞不定。

从蒋中正时代开始,尽管有位高权重的于右任院长与坚定公正的陶百川等委员坐镇监察院,执政者虽忌惮监察权,,但仍想尽办法压抑监察院。到了之后的陈水扁执政,干脆连监察委员提名都放着不管了。轮到马英九挟强大民气选上总统,又掌握多数国会,廉政署的问题应该可以依照五权分立的原则好好解决了。但是马英九依然选择站在行政权一边,弃置制衡机制不顾,硬将廉政署放在法务部之下,成为行政院的三级机关。依照法理而言,廉政署既然是监察行政纪律,当然该设在监察院,与审计部一样,成为监察院的二级机关。

总统统辖各院,在五权之上,应该顾虑五权互相制衡互相协力。总统不该跳到行政院的团队前面,充当最高行政长官,把行政院当作总统的幕僚长。当时马英九没有依此道理,将廉政署设在监察院监督行政单位,却让行政自己监督自己。还大剌剌说检察官、调查局、廉政署加上警察形成「交叉火网」。

这种不考虑设置制度上制衡的防弊机制,却以球员兼裁判的方法,以行政权包庇行政官员,却对勤恳负责的公务人员采防盗方式的质疑监管。这样叠床架屋的防弊措施有任何效用吗?只会让不愿涉法的公务员为免遭图利罪的嫌疑,不肯依法积极任事,宁可羁延失职,也不干冒风险担负刑事责任。敢于违法的,就尽管大捞。贪多贪少反正都是图利罪,罪责是一样的。这样的吏治会好吗? 行政效率会好吗?

看新闻报导,行政院补助县市政府上亿元的工程,不少都被揭穿是豆腐渣工程,漏水屋顶、废土棒球场等耳闻不断。在机关内部配属检察官的廉政机构,交叉火网到底发生作用了吗?

4年一次的总统与立委选举又来了,这次无论哪个阵营掌握政权,都该对颠倒了的制衡监督制度做些整顿吧。

(作者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