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会龙头之争 国泰人寿提2点说明澄清

国泰人寿。(图/资料照)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寿险公会8月30日将举行监事改选,台湾人寿副董事长许舒博明确表态要参选理事长,针对国泰金要求寿险公司交出选票委托大型寿险公司投票,以确定自家的票数」等语,国泰人寿今(1)日提出2点说明,明显与事实不符,必当遵循法令及相关选举规则

国泰人寿表示,经查寿险公会理监事选举是由各会员公司指派会员代表,共有86名,于会员代表大会现场投票选出21位理事、7位监事。每一会员代表有一选举权,且选举人应「亲自」领取选举票、在指定场所圈写选举票,并亲自投入票匦。

如果会员代表当日不能出席大会时,虽然得以书面委托其他会员代表,但每一会员代表以代理人为限,且代理投票的人数不得超过亲自出席之半数,断无将选举票全都委由特定公司投票的可能。

再者,国泰人寿指出,寿险公会的常务理事是由21位理事以「无记名连记法」互选任7位,得票数多者当选,再由该21位理事从7位常务理事中以「无记名连记法」选出理事长

所有选举过程均依人民团体选举罢免办法等法令规定及寿险公会章程为之,且为无记名方式进行,况且各会员代表皆拥有平等发声及投票机会,显非一己之力即可操作选举结果,更无可能由国泰人寿动用业务合作关系影响选举的情形

国泰人寿强调,公正公平、公开的选举制度,是民主体制的展现,也是每一候选人及选举人的期盼,国泰人寿除以诚信核心价值,也致力塑造遵法的组织文化,必当遵循法令及相关选举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