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再减!教育部拍板 台湾观光学院9月1日起停办
教育部今(5)日证实,位于花莲的台湾观光学院预计9月1日起停办,108名在校生将进行专案安置。(本报资料照)
教育部今(5)日证实,位于花莲的台湾观光学院已于6月1日「技专校院设立变更及停办审议会」审议通过,预计9月1日起停办,108名在校生将进行专案安置。
教育部表示,台湾观光学院停办计划已经110年5月24私立学校咨询会及110年6月1日技专校院设立变更及停办审议会审议通过。考量到校方为协助应届毕业生补齐应有学分,暑假期间将开办暑修课程,因此预计自110年9月1日起停办。
依照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台湾观光学院目前专任教师有2名,专案教师7名,职员共有17名,学生扣除毕业生后约为108名。教育部承诺,将召开学生说明会,届时将会以学生实际需求给予安置与协助,协助在校学生。
至于学生学业问题,教育部说,包含在原校修习通过之学分可从宽抵免、毕业门槛依原校标准、未完成的论文或专题等,将由转入校协助继续完成、学杂费以原校标准收取为原则、学生若有其他需协助事项,可由转入校予以协助。
教育部已提到,学生权益方面,包含符合就学贷款、减免学杂费、弱势助学、奖助学金及工读金申请资格者,均可由转入校持续提供相关协助。若有住宿需求,转入校可协助安排校内宿舍,如有增加住宿费用或交通费支出,所需经费亦得由教育部转型退场基金补助。
教职员方面,教育部表示,教职员可利用本部建立之大专校院高等教育人力跃升培训及媒合平台,转介其他单位继续服务,或依据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公教人员保险法或劳动基准法等规定,办理资遣或退休。
若教职员选择离退,教育部强调,学校须参考「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精神,按其服务工作年资发给资遣慰助金,最高发给6个月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