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规则逾17年没变过! 法务部预告:7/15起死囚「戴头罩」枪毙

翁仁贤伏法枪决。(资料照/记者宋良义摄)

文/中央社

法务部预告修正「执行死刑规则」,新增死刑案件审核流程,删除器捐条款,明定死囚可以录音录影留下最后留言,并顾及行刑心理负担,规定执行枪毙时死囚应戴头罩

法务部指出,执行死刑规则已超过17年未曾变动因应新修正的监狱刑法将于本月15日施行,新法要求法务部就执行死刑的方式、限制、程序及相关事项订定适当规范,因此修正执行死刑规则。

修正草案明定,法务部收受最高检察署死刑案件后的审核要件与流程,而法务部令准死刑执行后,应于3日内依法执行;执行检察官若发现案情有再审、非常上诉理由,应电请法务部交由最高检再加审核。

▲法务部预告修法。(图/记者刘昌松摄)

由于死刑犯器官捐赠涉及高度人权争议,法务部将原有的器捐条文删除;此外,受刑人可用录音或录影方式留下最后留言,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并在执行后24小时内通知受刑人指定家属或最近亲属

草案并规定,考量宗教自由与人道,监狱长官应依受刑人意愿,安排合适的宗教师,于受刑人进入刑场执行前,在合理范围内举行宗教仪式

为因应人权及国际公约要求,以及未来可能有更符合人道的执行方式,草案规定执行死刑方法原本药剂注射或枪毙,新增其他符合人道的方式,并规定应先对受刑人施以麻醉,且为减轻行刑人心理负担,要求受刑人使用头罩,并于执行完毕后立即通知家属。

草案另明文规定,国定例假日及受刑人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亲等内旁系亲属丧亡7日内,不执行死刑。

法务部表示,13日将开会就近日各界意见进行讨论,预定1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