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合憲 充滿政治

宪法法庭虽做出死刑合宪解释,但附加「仅得适用个案犯罪情节最严重,且需符合宪法最严密之正当法律诉讼程序要求」的限制,判处死刑,须经各级法院合议庭法官一致决,等同实质废死。

赖清德总统日前提名多位大法官人选,因多数主张或赞同废死,社会及舆论挞伐,在野党也放话,如果宪法法庭做出死刑违宪的判决,将抵制大法官人事案。这届大法官显然已经看到风向了,是否有高层脸色暗示,不得而知,但文字游戏中,充满政治考量。

判决「合宪」结论,但处处都是实质废死的条款,除了限缩个案犯罪情节,还要各级法院法官全部同意,未来判处死刑,势必难上加难,这样的政治性解释,恐怕只会衍生更多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