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亿男」年薪400万!30年生活剩上班睡觉一身病 遭妻提告…财产剩12万
张男年约50岁,已工作30年,年薪约400万元,大学毕业进入台积电时,正好赶上员工分红配股还没费用化的年代,也因此成为「电子新贵」,有了上亿身价,但卖命工作,日夜轮班,当时的电子新贵生活只剩上班和睡觉,身体也出状况,家庭也出了问题,张男与妻生了一对子女,妻子扶养子女上大学后,上法庭诉请与夫离婚,并指控他脱产涉损害债权罪。
任职台积电的张姓工程师,年薪高达400万元,累积30年工作配股,资产高达1亿余元,但疑因压力大、情绪控管不佳,为了爱车沾上鸟屎与太太争吵并动粗,被妻子提告家暴,离婚后,法院判决妻子有权分得5,000万元,不料张男竟将股票脱手到只剩12万元,遭新竹地检署依损害债权罪侦办。
张男向法官坦承,确实不该对妻子施暴,但他解释是因经年累月日夜轮班,导致身体出状况,情绪深受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所苦,才会对妻子施暴,但他也反控妻子对他言语霸凌羞辱,说他不上进、新竹人比不上台北人等。
张男说,医生曾建议他,如果要改善这种状况,最好辞去工作好好休养,但他为了扛起家计,不可能不工作,只好靠吃药控制情绪,他知道自己的情绪管理出问题,还自己一个人搬到家中透天厝顶楼居住,跟家人隔开。
张男认为,家暴是突发事件,而且案发后他已搬离家中,妻子却仍要求赔偿300万元,金额太高;至于上亿元的台积电股票,是他自己工作表现的员工分红配股,并非妻子协力取得,且妻子年薪百万,生活没有问题,却要分走他一半财产,实在很不公平。
不过,张妻遭夫家暴后与夫离婚后,财产诉讼也胜诉,当她拿到确定判决书,要求张男依判决结果给付4,600万元时,却发现张男名下只剩下12万元,原本张男拥有的BMW百万名车,也过户到别人名下,张妻胜诉了,但实益有限,恐得另提民事诉讼追偿,陷入无穷尽的法律争讼中,且不见得可以拿到应有的给付与赔偿。
张妻认为,丈夫在打官司的一年多内,已陆续脱产,目的就是不想给她钱,因此向检方提出《刑法》损害债权告诉,目前由新竹地检署侦办中,《刑法》356条规定,债务人于将受强制执行之际,意图损害债权人的债权,而毁坏、处分或隐匿财产者,最重可判2年,即俗称的防脱产罪。
本案中,若张男在遭判决要赔偿妻子确定后脱产,即涉及犯罪,但若张男在官司结果出炉前就移转财产,妻子只能另打民事官司追债,实务上,张妻胜诉确定前,可声请假扣押丈夫财产,防止对方脱产,然而,声请假处分,依法要先拿出3分之1的金额,才可以进行,这可避免当事人滥声请假扣押,导致对方权力受损后无处求偿,但有时也对较弱势的被害人产生无法跨过的司法门槛。
以本案金额4,600万元为例,张妻若要声请假扣押要先付约1,500余万元担保金,才可暂时冻结丈夫财产,但她无力负担,等到胜诉确定后,手中虽然握有法院发的胜诉判决书,取得执行名义,可以对丈夫财产进行查封,但原本上亿身价的丈夫,只有12万元可以被查封,后续张妻恐得再进行民事诉讼,追查丈夫的资金流向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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