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里長被控發放愛心物資涉賄 二審改判無罪
台南市将军区鲲鯓里长王燕宗被控涉嫌利用宫庙活动发放白米及礼券,一审判王燕宗和李姓女选民有罪,台南高分院今天二审宣判,合议庭法官认为罪证不足, 改判王燕宗和李女都无罪。
2022年7月底,台南市天灵慈善会委托市议员蔡苏秋金服务处,于将军区青鲲鯓朝天宫举行爱心物资捐赠活动。鲲鯓里长王燕宗明知李姓妇人无领用券,不符合物资发放资格,仍于活动结束后不久,到李女家交付1份爱心物资,1包白米及300元全联礼券,请李妇在里长选举时能支持王,并获李女允诺。
一审法官认为,王燕宗于活动结束后,另拿爱心物资向李女行贿,判王3年徒刑、李2个月徒刑。2023年8月台南地院认定此爱心物资捐赠并非蔡苏秋金为选举造势,也无从认定物资可影响选民投票意向,判蔡苏秋金等8人均无罪。
案子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合议庭今天撤销一审原判决、改判王燕宗与李妇均无罪。王燕宗否认行贿,供称他知悉李女也是弱势民众,征得活动主办者同意后,将在朝天宫发放后剩余爱心物资其中1份,交付予李女收受,他当时尚未登记参选为里长候选人,并未向李女请托拜票。
二审合议庭法官经查,王燕宗将爱心物资交付李女,是否有请托她于鲲鯓里里长选举时投票支持自己,卷内除了李女证述外,别无其他具体事证可资佐证,判王及李女无罪。王部分可上诉,李女部分不得上诉。至于民进党台南市议员蔡苏秋金等8人被控涉贿部分,台南高分院还在审理中。
台南市将军区鲲鯓里长王燕宗被控涉嫌利用宫庙活动发放白米及礼券涉贿选,台南高分院合议庭法官认为罪证不足,二审改判王燕宗和李女都无罪。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