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师:因材施教 管理将单纯化

民间团体到澎湖某传出体罚学生的学校抗议。(本报系资料照片)

教改25年台湾几乎「零体罚」,教师怎么看广东省这项法规?中华语文教育促进协会理事长段心仪表示,若可以能力分班、因材施教,「后面管理都可单纯化」;比较严重的情况可以仿效英国交给校长处理,避免老师情绪化或是偏颇。她认为要还给老师「处理学生的工具」,而不是因噎废食。

广东省拟订定教师「管教权」,段心仪认为,如能因地制宜制定明确规范,她是很肯定的。但她也认为教师管教权要分阶段,国小、国中、高中都不一样。国小没有升学考试,相对单纯;高中因为有升学考试,班上学生程度好坏接近,老师可以专心课业,而不需要因为一部分学生听不懂、一部分学生觉得太简单,把上课的力气拿去管学生;最麻烦是国中生,现在没有能力分班,学生程度参差不齐,老师只好花时间维持秩序。

段心仪说,废除能力分班是当时有人担心学校把最好老师给最好学生,「但我们觉得这是因噎废食!你可以用不同的奖惩标准和工具处理B段班学生,如果前面有能力分班、因材施教,后面的管理都可以单纯化。」

她表示,台湾现在体罚已经很少了,但老师连骂也不能骂,连罚写也要很小心,「没有老师想要因为惩罚学生而吃上官司,干脆不做不错。」人本基金会30年来提倡零体罚,「我们老师也不赞成体罚到把学生打伤了,但你不能拿走教学现场所有处理学生的工具。」

国教行动联盟理事长王立升提出「教师批评或惩罚学生」4原则:一,充分告知:所谓不知者不罪,必须让学生充分了解教师的规定;二,循循善诱:先辅导再处罚,先了解违反规定的原因,例如不专心听课可能是因为前一天家里有事,先辅导,才进入处罚(言语或其他)阶段。

三,处罚要适度,维护学生人格发展权:每个人都有贪吝、懈怠的本性,处罚有其需要,但必须适度,因为体罚常常是造成学生长期心理障碍的因素,不宜施行,公众场合的言语批评亦可能让学生在同学间无地自容,影响其人格发展;最后,要给学生成长、补救的机会。